Produktivkrafte是馬克思在使用德語寫作時被用作「生產力」的詞語,在中文和英文中存在同樣的混淆,就是力這個詞可以是能力(power)也可以是力量(force), 而一般英語翻譯的生產力都用force這個詞語,如果一定要準確地說的話,是power即能力更為準確,之所以這樣翻譯,是因為馬克思在用法語寫作的時候使用了force這個詞

另外一個問題是,馬克思所指的生產力,不僅僅指我們一般意義上的生產能力,正如上節所介紹的,生產力中包括了生產資料,我們很難想像生產資料是生產能力(這裡的「是」是等價於的意思),它們只是具有生產能力(即被製造——作為原料——成別的東西的能力,或者製造別的東西——類似於機器——的能力),而真正是生產力的是勞動力。在閱讀馬克思的著作中,我們需要經常性的理清馬克思的概念的具體意義。(雖然根據辯證法的觀點,沒有什麼概念的涵義是能夠一直保持不變的,但是我認為指明在特定條件下的意義並不會損害辯證法)

類似的詞語還有Produktionsmittel即生產資料(means of production),但是馬克思並沒有像科恩一樣嚴格地區分生產工具與原料,同上一段所述,在閱讀時依然要注意。

馬克思同時注意到一些產業是不存在原料的,他用勞動對象來指代這些:

所有那些通過勞動只是同土地脫離直接聯繫的東西,都是天然存在的勞動對象。例如從魚的生活要素即水中,分離出來的即捕獲的魚,在原始森林中砍伐的樹木,從地下礦藏中開採的礦石。相反,已經被以前的勞動可以說濾過的勞動對象,我們稱為原料。例如,已經開採出來正在洗的礦石。一切原料都是勞動對象,但並非任何勞動對象都是原料。勞動對象只有在它已經通過勞動而發生變化的情況下,纔是原料。

科恩認為馬克思認為的這些產業中這些勞動對象不是原料毫無疑問是正確的,且科恩指出馬克思並沒有一個專門的詞語來指代非原料的勞動對象,而是籠統地採用勞動對象這個詞。

但是科恩發現另一個問題,即原料究竟應該如何定義的問題,因為馬克思在經過一系列論證之後說:

可見,一個使用價值究竟表現為原料、勞動資料還是產品,完全取決於它在勞動過程中所起的特定的作用,取決於它在勞動過程中所處的地位,隨著地位的改變,這些規定也就改變

所以其實馬克思是在目的論的概念上使用原料這個詞語的,但是問題是馬克思並沒有在此就說他已經拋棄了他之前說的原料的定義,即被以前的勞動過濾過的原料對象稱之為原料,這就會造成潛在的迷糊讀者的地方。

科恩認可目的論上的原料概念,並且給出了他自己的定義,即

某物是一勞動過程的原料, 是 只有 而且僅在 它是 這一轉變它的過程 的目標的時候

(只有而且僅在似乎有些彆扭,英文原文是if and only if,也就是在數學書上經常見到的當且僅當)。這與馬克思的目的論理解相符,而與之前這種勞動對象中是否有勞動無關。

科恩還指出了馬克思的一個錯誤,即在馬克思看來,漁業的魚屬於生產資料是自然的(或者說理所應當的):

「把尚未捕獲的魚叫作漁業的生產資料,好象是奇談怪論。但至今還沒有發明一種技術,能在沒 有魚的水中捕魚。」

科恩認為正常語境下,生產資料應當主要是用來生產的東西,人們不是用魚來捕魚,不是用鐵礦石來採集鐵礦石,即認為它們是生產資料並非那麼的自然。

雖然這樣不自然,但是科恩依然要將採集與運輸業的這些勞動對象稱作原料。科恩分析道,這些問題的出現只是因為涉及到了物質的純粹位移而沒有實質性改變,所以他認為,我們實際上可以這麼理解這個問題,把物質x原來在地點P由生產者轉移成在地點O的物質x,即用在P點的物質x生產出了在O點的物質x。與其他生產過程的區別只是原料與產物是相同的物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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