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妇幼警察队邀至台南大学向同学们进行有关性侵害、性骚扰、家庭暴力防治、人身安全保护、毒品防制及预防犯罪宣导等法治教育,获得热烈回响。(图/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市妇幼警察队邀至台南大学向同学们进行有关性侵害、性骚扰、家庭暴力防治、人身安全保护、毒品防制及预防犯罪宣导等法治教育,获得热烈回响。(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妇幼警察队12月12日受邀至台南大学,向同学们进行有关性侵害、性骚扰、家庭暴力防治、人身安全保护、毒品防制及预防犯罪宣导等法治教育,教导大学生们面对亲密关系时,应如何保护自己及适时对外求援的基本观念,期望每个同学都能拥有健康爱情、无毒人生,在青春时期尽情挥洒自己人生的色彩。

宣导由妇幼警察队警务员潘品如担任讲师,由于大学生们正值男女交往时期,两性间如何相处及互动更成为大学必修学分之一。首先,为大家讲述2015年2月4日立法通过公布修正,并于2016年施行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之1条「恐怖情人条款」,将年满16岁非家庭关系或没有同居事实的亲密伴侣纳入法定保护范围,扩大法律保护对象,意即现有或曾有亲密关系即使并未同居,如有遭受到对方身体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被害人也可以循法律管道寻求相关单位的协助与保护服务,显示出「恐怖情人」议题已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

于课程中,潘员还特别以近来发生过之社会案件做为案例教育,并提供几点自保之道提醒同学们应如何保护自己:第一、勿深夜单独造访异性同学房间,若有必要,最好找同学结伴而行,避免单独前往赴约;第二、对于他人提供来路不明的饮料不应饮用,也应避免与异性同学单独饮酒;第三、女学生若于校外住宿,尽量选择女性专用宿舍,避免男、女房间混合居住的宿舍。潘员以此教导同学们保护自己的方法及基本观念,避免将自己暴露于危险的环境下,让有心人士有机可趁,造成一辈子的伤痛无法挽回,且所承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受害者本身,更同时深深扎在身边所有关心在乎的人心上。

课程尾声,现场准备影城电影票及名片式随身碟等多份礼物进行有奖征答,发送给认真听讲并踊跃发言的大学生们,将今日所学的内容吸收并回馈分享给大家。警方最后叮咛各位同学,如真的不幸遭遇到他人身体或精神上之不法侵害,可以立即拨打110报案或113全国保护专线求助,会有专业的警察人员及社工立即介入协助处理,期待大家都有健康爱情、彩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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