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要進行金融供給側結構調整,必須對各方共同關注的國內金融結構問題有深刻的、正確的認識,才能找到針對性的、有效的措施解決金融結構弊端

作者|左小蕾「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中國銀河證券原首席總裁顧問」

文章|《中國金融》2019年第9期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2日就完善金融服務、防範金融風險舉行第十三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要深化對國際國內金融形勢的認識,正確把握金融本質,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金融改革開放,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推動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


這次講話釋放的最值得注意的信息是,第一次提出了深化金融結構性改革的思想。三年前提出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目標是宏觀增長結構、中觀產業結構和微觀債務結構的調整。經過三年的改革,宏觀增長結構實現了根本上的優化,從以投資爲主向以消費爲主的增長結構轉變。中觀產業結構從盲目投資帶來的“兩高一剩”的高增長產業結構向新業態、技術密集和智能化、信息化的產業結構轉變。動能轉化、科技創新正在形成新發展階段的戰略目標,這將推動經濟高質量持續發展。債務結構的調整也取得了明顯進展,加大力度去槓桿使高債務風險得到緩解,也突顯了金融結構長期存在的不適應新的發展階段需求的結構性矛盾,這些矛盾和問題也積累了潛在的系統性風險。


近年來,國際金融市場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特別是在當前貿易摩擦的國際環境下,全球貿易和投資進入新階段,以比較優勢主導資源配置的全球分工體系被打破,中國的外向型經濟也在尋找新的模式,過去高投資、高債務的方式將走向終結。在國際金融市場結構發生巨大變化的新格局下,國內金融體系面對新的國際環境變化和從高速發展向高質量發展轉型的巨大挑戰,改革再出發——金融結構性改革戰略性地站在了新的出發點。


要進行金融供給側結構調整,必須對各方共同關注的國內金融結構問題有深刻的、正確的認識,才能找到針對性的、有效的措施解決金融結構弊端。


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癥結



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首當其衝地被提出來。一些觀點認爲,其根本原因在於金融體系的結構弊端。我國金融機構以大銀行爲主,大型金融機構具有自身稟賦優勢,市場定位應該做大事,小型金融機構就應該做“小事”。中小微企業貸款難貸款貴的難題應該由與小微企業“門當戶對”開展業務的小型“下沉式”金融機構來解決。我們確實需要發展更多的民營銀行、社區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更廣泛地覆蓋差異化的金融服務的需求。但是我們不贊同這種大型金融機構不對中小企業提供服務是天經地義的說法。還有觀點認爲,在經濟下行期間,銀行風險偏好上升,不對中小企業貸款是防範風險的商業行爲。我們也不認同這種爲銀行開脫的說辭。因爲小微企業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是一直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難題,並不是當前經濟下行纔出現的問題。


事實上,改革開放以來混合所有制經濟長足發展成爲經濟基礎以後,以國有大型銀行爲主的銀行體系一直都存在爲國企和大企業服務、忽視爲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問題。金融服務不能滿足不同所有制、不同規模企業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導致面對轉型升級的製造業中小企業飽受貸款難貸款貴的困擾。


我們認爲,中小企業貸款難貸款貴不是由銀行機構的大小決定的,其癥結是銀行經營和發展理念的問題。如果不從根本上轉變經營發展理念,成立再多的小銀行也未必能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難題。在中國特色的銀行體系下,依法經營是改變銀行業癥結的根本。建議儘快啓動《社區銀行法》的立法程序,確保現有的和未來成立的中小金融機構包括互聯網民營銀行能結合自身優勢,深耕細分市場,在專業化、特色化、精細化上下功夫,成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半邊天。另外,儘快啓動《商業銀行法》修改程序,加入大型銀行必須一視同仁地對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服務的條款。擁有存款儲蓄集中度超過50%甚至更高的資金資源,有強大國家信用背書的大型銀行,沒有任何理由不對經濟貢獻率超過50%、對政府稅收貢獻超過60%、吸納就業達80%的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提供需要的金融服務。這些銀行應該做應該創新針對中小企業服務的產品和機制,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在加大對中小企業服務的同時控制銀行自身的非系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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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許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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