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當中,日本表現非常搶眼,爲了侵略簡直是四處發動戰爭,最終還是敗於同盟國手下。戰敗後,日本被盟軍佔領,麥克阿瑟作爲統帥,起草了一份日本憲法,在這份憲法當中,明確規定,日本將永遠放棄以武力或者戰爭作爲解決爭端的手段,同時爲了保證這一點,永遠不保持任何戰爭力量,同時也不承認國家交戰權。也就是我們都知道的,日本不準擁有軍隊。

  其實除了這些條例之外,還具體規定了日本自衛隊的規模和軍艦噸位。不過經過這麼多年的變動,安倍晉三一直在不斷修改憲法,其實已經突破了之前規定的範疇,比如說不允許他們生產航母,但是他們現在已經有了五萬噸級別以上的“可能軍艦”。而軍隊人數的規模也已經超過了之前規定的十萬人次,另外他們還在以各種名義向其他國家派駐部隊。這麼明顯的舉動,早就應該受到制裁,爲何聯合國一旦動靜都沒有呢?

  這一點應該和兩個方面有關。首先是聯合國。別看日本是個小國家,但是人家確實標準的發達國家,佔據了很長時間的GDP老二位置,而聯合國也是需要各個國家繳納會費的,排名越前,爲聯合國貢獻的會費自然也就越多,這樣的VIP級用戶,聯合國自然也是能不管就不管,能多寬容就多寬容,儘量不去得罪日本。

  第二個方面當然和美國有關。我們都知道,日本一直是美國的小弟,日本一直受到美國的庇護,他們之間有共同防護的條款,所以美國在日本也有很多駐軍基地,加上美國是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手裏面可是有一票否決權的,所以這事不論提出多少次,只要美國還在,還跟日本有這種合作關係,那麼對日本永遠都不可能實現強制管理。另外,其他不少國家也要依附在美國手下,對於老大罩着的小弟,自然也不敢橫加干涉。

  當然美國對日本的保護也是有代價的,說白了,日本就相當於美國的一杆槍,總不能不給這槍上子彈嗎?所以只要美國有需要,聯合國對日本的自衛隊也只能是選擇放任。不過就算日本的自衛隊發展壯大起來,其實對於現在的亞太地區來說,他們基本上掀不起什麼大浪,所以不論是聯合國還是其他國家,都沒必要爲此和日本翻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