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上說筆法應包括執筆法和運筆法。執筆可以說是學習書法的第一課,衛夫人在《筆陣圖》中曾說:“凡學書字,先學執筆。”唐代書法家顏真卿向張旭請教筆法,張旭扼要地回答:“妙在執筆。”鄭子經說:“夫執筆者,法書之機鍵也。”這些都說明執筆得法與否,是寫好毛筆字的關鍵之一。“執筆爲用筆之始,不解執筆而言用筆,必無是處”。作爲筆法的技法構成環節之一,執筆有其無可替代的功能。執筆的內容有身法和指法兩大方面,通過兩者的協調配合,又有許多不同的具體表現。這又集中表現在執筆的高低、鬆緊、輕重等方面。歷代書家、書論家討論執筆者頗多,但對以二王爲代表的兩晉書家的執筆方法卻論述並不多。雖偶有論及者,又因環境、工具、審美觀等的變化,對執筆內容、方法的論述和闡釋也見仁見智,所論角度,所持主張,常見相左。

晉人對執筆的認識,集中在高低與鬆緊兩個方面。傳爲衛夫人的《筆陣圖》雲:

若真書,去筆頭二寸一分,若行草書,去筆頭三寸一分,執之……執筆有七種,有心急而執筆緩者,有心緩而執筆急者。若執筆近而不能緊者,心手不齊,意後筆前者敗;若執筆遠而急.愈前筆後者勝。

從執筆的高低上來看,《筆陣圖》中對執筆高低的規定,大致是符合字體形式特徵的,如果不計較具體尺寸的話,可以視爲一種原則性的要求。從執筆的鬆緊來看,當時似乎普遍主張緊執、反對寬執,甚至把執筆鬆緊與點畫的優劣直接掛鉤。因爲王羲之曾學書於衛夫人,在執筆上他很可能會受到其師的影響。

有關二王的執筆之法,史書並無可靠的第一手資料,我們只能根據某些書跡和部分流傳的說法做些推側。有關王羲之從背後掣獻之筆而不脫的故事,歷代文獻多有記載:

獻之年甫五歲,羲之奇其把筆,乃潛後掣之不脫,幼得其法,此蓋生而知之。

七八歲時學書,羲之密從後軍其筆不得,嘆曰:“此兒後當復有大名。

羲之爲會稽,子敬七八歲學書,筱之從後軍其筆不脫,嘆曰:“此兒書,後當有大名”。

從這些大同小異的記載中可以看出幾個問題來:

其一、說明王羲之比較贊成較緊的執方法。其二、說明王獻之練字時能全神貫注,精力集中,其有常人難以其備的執着精神;其三、王獻之執筆之法異於其父,故右軍奇之:其四、說明獻之執筆之緊、特牢固。因爲有了這一故事,書法優劣是否繫於執筆之鬆緊,遂成爲一千年公案。歷來把緊執筆奉爲金科玉律的人很多,但持相左意見的也代不乏人。

寫字原是爲了實用,記載人們語言和一切社會活動之所需。寫字最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書寫方便,在這一前提下,要求字寫得更好些,然後才逐步上升而成爲書法藝術。筆者認爲,執筆既有定法,亦無定法。所謂定法,是指共同遵守的原則。如執筆不宜過緊,腕肘不宜緊壓桌面等。所謂執筆無定法,即是在共同遵守的原則下,各取所宜。執筆本無定法,只要書者在執筆時不違揹人的手腕和其它部位的生理機能,感到書寫時得心應手就是好的執筆方法。在這一點上,我比較贊成宋人蘇東坡的觀點,他說:“知書不在於筆牢,浩然聽筆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爲得之”

所以儘管史料有不少關於王獻之執筆緊的記載,但真實與否尚難定論,至於後人對獻之緊執筆的附會更應該作一分爲二的看待。從二王所遺留的書跡來看,他們可能使用的是執筆相對較牢的執筆法吧,但絕對不會是那種像有些人所理解的僵死的、一味用蠻力的執筆方法。

掌握合理的執筆方法,是寫好毛筆字的首要基礎。但掌握了執筆法之後,還要善於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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