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9 13:28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新北市陈姓男子去年逛好市多卖场时,大庭广众下竟对排队试吃的美丽人妻拍摸臀部,人妻不悦回头看他,陈不但没有逃走,竟用眼神瞪她,并露出诡异笑容;高等法院依性骚扰防治法判陈拘役30天定谳。

未婚的陈男约30岁,去年8月25日下午,到新北市好市多卖场肉品区闲逛,眼尖发现身材姣好的人妻小玉(化名)正排队试吃火腿,心生淫念,快步走到她的身后假意排队等候试吃,并上下打量其身材。

不到3分钟时间,小玉拿著试吃品正要转身离去时,陈男突然伸出咸猪手朝小玉的臀部中间重重拍摸。小玉受惊转身,确认是身后的陈男所为,由于此力道非常大,且感觉是用手掌直接拍打其臀部,小玉肯定陈男是故意的,不悦的神情看著陈,意思是要他说明清楚,给她一个交代。

不料,陈男无丝毫愧疚感,竟用眼神瞪小玉,并露出诡异的笑容。小玉强忍心中怒气,走到水果区告诉丈夫遭陈男性骚扰,但发现陈男已不知去向。小玉和丈夫遂请卖场员工帮忙报警,小玉并在卖场员工协助下,找到陈男并对他拍照、提告。

陈男一开始否认,到警局作笔录时,改称他排在小玉后面等待试吃,因她拿著试吃品要离开时左肩撞到他左肩,以致他直觉反应以左手挥甩,左手才会碰触到小玉的臀部或大腿,绝无性骚扰意图。

但高等法院认为,陈男不仅说词反反复复,而且卖场试吃民众常大排长龙,即使稍有擦撞,应非故意,依常情,陈男不应该有大动作甩手反应而碰触小玉臀部的道理,此外,即使情况若真如陈男所说,乃小玉转身欲离去时以左肩与陈男左肩擦撞,则两人当时该是「面对面」,那他甩手碰触的位置应该会是小玉的大腿正面而非臀部,因此认定陈男说法不实,判他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3万元定谳。

  • 陈姓男子逛好市多卖场时,大庭广众下竟对排队试吃的美丽人妻拍摸臀部。(情境照)

    陈姓男子逛好市多卖场时,大庭广众下竟对排队试吃的美丽人妻拍摸臀部。(情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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