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在沃特福德對陣南安普頓的比賽最後時刻,杜庫雷的進球幫助沃特福德將比分扳為2-2平。但從回放看,這是一個明顯的手球。

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該為了個人和球隊的利益選擇慶祝進球,還是遵從公平競賽原則而承認手球呢ps:似乎所有手球進球者都選擇了前者

希望有大神分析


球員的表現通過電視屏幕傳播給無數雙眼睛,而許多球員之所以能夠控制自己的行為,是因為他們害怕損害自己的聲望,並非他們自身的道德成熟度有多高。隨著時間的推移,球員,記者甚至球迷,我們對於碰瓷騙點球、禁區拉人、鼓動裁判亮牌、戰術犯規等行為的接受底線越來越低,還自作聰明地稱之為「聰明的犯規」,更不用說使用興奮劑,參賽球員賭球控制比賽結果這些情況了。

我自己也並不清白。1986年墨西哥世界盃,面對英格蘭的那場決賽,「上帝之手」這個稱號為馬拉多納「偉大的欺騙」增添了不少智慧的頭銜,而我們利用這個修辭掩蓋了難以從道德層面去捍衛的行為。可是,「上帝之手」背後的故事和這粒進球一樣偉大,因為我想強調,這個行為的正義性。對於一個阿根廷人來說,我們違反規則,這只不過是英格蘭應得的懲罰,是非常合理的。

這粒進球讓我們陷入道德矛盾,因為我們的的確確觸犯了規則,但又認為這是正義的。馬島戰爭的創傷依舊鮮明,足球是洗去屈辱的最好選擇。但如果馬拉多納讓裁判意識到的確是我們錯了,結果會怎麼樣?可以想像,阿根廷人永遠不會原諒他,擊敗英格蘭、以及後來成為世界冠軍的殘酷喜悅也將不復存在,馬拉多納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成為國民偶像。或許,這樣一個人的行為會讓一個國家變得更好,因為這種大事件的象徵力量足以改變一個社會。三十二年後,我認為自己是這個大事件的幫兇,因為即便我不是第一個,我也一定是第二個在進球後擁抱馬拉多納的人。


不知道別人怎麼想,我的想法是,聽裁判的。

裁判纔是判定你這球手球與否的最重要角色:邊裁沒有舉旗、主裁沒有吹哨,那麼,這個球就被認為進球有效。

哪怕你沒有手球,他們吹了,你也沒辦法不是麼?

當然之前也有過類似的道德高尚的球員承認犯規或手球最後裁判改判的,畢竟是很少數。

馬拉多納的手拿了世界盃,亨利的手把法國拉回了歐洲杯還是世界盃,大多數情況應該了得了便宜然後賽後承認錯誤。

看到有說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我覺得中國球員也不會比外國人做得好。

最後謝邀。


裁判的存在就是,人們默認運動員不會主動遵守規則的,不能要求運動員負擔起裁判的責任


既然提到了是道德困境了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啊 別的民族就另說了
球場上25個犯規瞬間

都有var了,你說我承認不承認有個什麼用?

但是,也可以聊聊。

我覺得這種事要分比賽的。

足球是戰爭慾望的完美轉化

所以我的目的就是贏球。

重要的比賽,我絕對是以贏球為目的。裁判都沒看出來,我自己承認會成為球隊的罪人的。

最後一句,足球是戰爭!


當球員逃過誤判而獲利,他能當場承認的話無疑能體現他的偉大。他如果當場沒有主動承認但能事後承認那他是個普通人,輿論無需過多指責。但如果他死不承認或者想盡各種辦法狡辯,那就是道德有問題。

坐在看臺上看球,我都會血脈僨張,更何況在場的球員。在情緒高度緊張的情況下,人會變得對利益極度渴望,讓理智的道德觀戰勝對榮譽和利益的渴求,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但職業球員必須具備一定的素養,總是要面對事實尊重事實,只可惜裁判並不能總是主導事實。

每個人的價值觀是不同的。如果我支持的主隊有球員在場上敢於當場承認誤判繼而裁判改判,就算最終輸球我也會感到由衷的高興,這種體驗並不比贏球來的差。這也是我最喜愛克洛澤的原因。當然,我這種「聖母」思維可能並不會得到其他絕大多數人的認同。

在這裡回答該不該,好像意義不大。

大賽當中假摔,拉人,鼓動裁判給對方亮牌等等行為司空見慣,但關鍵比賽中沒有人會主動承認自己手球,賽後他的行為也會被大部分人認可。

這都是人性使然,很好理解。人的天性都是自私的,所謂的高風亮節都是在無關緊要時候的表現。本屆世界盃,日本球迷賽後清理球場,球員離開前清理更衣室,一度被傳為美談,世界為日本人的高素質所折服。但是有場日本隊的比賽中,守門員面對明顯過門線的進球,起身否認球進,這一時刻人性的特點暴露的一覽無餘,賽後也沒有媒體和球迷橫加指責,因為這種行為實際上是被認可甚至贊同的!


裁判吹了,就大大方方承認,沒吹就專註比賽。沒那麼複雜。畢竟裁判纔是場上唯一執法者
先把道德放一邊,足球首先要遵循規則。現在的法律精神就是無罪推論和不用自證其罪。球員用手打進球,不論無意還是有意,是否有效由裁判決定,是否要對球員做出故意手球的判罰也由裁判決定。球員承不承認對裁判的判罰決定影響不大。足球發展到今天,靠的是成熟完善的規則體系,以及對這一制度的嚴格執行,這些有效的約束了球員教練以及裁判官員的行為,離開這些空談道德都是毫無意義的。當然,我們看到迪比亞吉奧在對方守門員受傷後停止射門,看到有攻方球員舉手示意自己在進球前手球了,更見到了進攻球員示意防守球員沒有手球,不應該給點球,在投訴無效後把點球踢飛。這是他們人品的體現,對公平競爭精神的尊重。是值得我們尊敬的。

C羅曾經向裁判舉報隊友的進球越位了。但好像沒有人因此而敬佩C羅,反而覺得他好笑


嚴格說來這個應該不算道德困境。從道德層面來說,當然最道德的是承認手球。這是超越球隊及個人利益,從體育精神從足球這項運動來說符合道德的做法。之所以覺得是個困境,是因為百分之九十九的球員選擇了不承認。人們見怪不怪,但不代表這是最道德的。只能說,君子永遠是極少數。

有個球員叫克洛澤,希望你能瞭解一下


大部分足球比賽,都是堅持比賽第一,其他第二的,只是說的大部分


瀉藥。 個人看足球沒有籃球多,但私以為足球手球贏球應該是和籃球犯規之類絕殺一樣。在之前的比賽裏,雄鹿隊的字母哥踩線絕殺了雷霆,裁判沒有看到,因此判有效。對於贏得隊伍,那當然是好事,但是對於輸得一方當然是心有不甘。 從體育道德的方面,應該是承認的,球員為了球隊的勝利而不承認也無可厚非。我覺得在系列賽中承認無傷大雅,在季後賽這種重要比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是可以諒解的。

足球場上一切都得聽主裁判的,雙方對進球的異議都不能成為改判的依據,就是進球者主動向裁判承認有手球也不行。(誰知道你是不是在場外賭了自己進不了球)。

而當VAR技術普及之後,當事人或是客隊球員的抗議會敦促主裁判重新考量進球的有效性,而唯一的依據就是視頻回放的內容。當然了,就算抗議再激烈,主裁判也可以選擇不看,就算看了,主裁判也可以選擇不改判,一切的主動權都在他身上。

既然裁判權力這麼大,那如果是「鍋」,就讓裁判去背好了。

——————分割線——————絕大多數情況下,爭議進球都是會被對方球員注意到的,打進一個不被任何人發現的手球的難度可想而知。既然對手會去反映,進球者湊什麼熱鬧呢,反而可能因為這樣一個「另類」的舉動引起裁判的注意,在之後的判罰中對你格外的「關照」,是好是壞就不得而知了。所以呢,球員可以進球,但無法左右進球的有效性,那就不要做無畏的承認或上訴。因為這樣做,反而可能導致除進球被判無效外的不利發生(如裁判的「關照」,隊友的分歧,球迷的噓聲等等)。

足球是比賽不是1v1solo,你要考慮整個團隊和長達90分鐘的比賽。

——————分割線——————最後,誤判或是爭議本身也是足球的魅力所在,如果你非要上身到道德高度,那親眼目睹手球的本隊球員或是看臺觀眾是不是也要加入被批評的行列呢?這樣的話,乾脆就別踢球,也別看球了,那才清靜。

hmmm道德困境......這要再深究可能得跑哲學領域了,不過我是沒能力搞。

大白話說:

比分不是進球者一個人的事情。如果我直承自己的進球是違反規則的,隊友答應嗎?教練答應嗎?球迷答應嗎?如果是為俱樂部而戰,管理層答應嗎?如果是為國家而戰,全國人民答應嗎?何況進球有進球獎,贏球有贏球獎,手球進球也還是無意的居多。白撿的便宜,不要就是喫虧呀,正常人的心態都是這樣的吧。

又,假設在場的所有球員都是所謂道德上的「完人」,那還要裁判幹什麼,每個人背好一套規則就上去踢球吧。


人無完人,我覺得承不承認都可以理解。

我記得香克利貌似說過大概意思是足球無關生死,足球高於生死的話,其實我是不贊同的。說白了,足球只是一種競技體育運動,沒必要拔高到生死上,那手球承不承認也就不是那麼的難以接受了。

因為足球運動員也是人,是人就難免主動或者被動地違反一些規章制度,比如說遲到、早退,逃學、上網,比如闖紅燈、逆行……也許不對,但不到觸犯法律的地步。

當然,我們肯定更喜歡克洛澤這樣的君子,但是不能強求所有人都做到。


進攻上的沒試過防守斷的全認了
每個人考慮的角度不同,我對勝負並不是看的很重,我更喜歡敬業的球員,公平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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