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次长王美花。(图/记者李毓康摄)

▲经济部次长王美花。(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6)日初审通过「工厂管理辅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但环团不满没有设日落条款,无法解决农地破碎化的问题,经济部表示,没有设落日是因为量体太大,目前仍与地方政府协商做法。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续审「工厂管理辅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取得特定工厂登记者,办理变更前须向地方主管机关缴交回馈金,但对于回馈金的计算方式并没有共识,因此保留送朝野协商,经济部则会争取在朝野协商前与相关单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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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草案,既有低污染的未登记工厂,明定修正条文施行日期的2年内,需申请纳管,并在3年内提出工厂改善计划,缓冲期则有1年,同时也在提出改善计划后2年内完成改善。

经济部次长王美花会后受访时表示,工厂管理辅导法配套措施的订定比起母法通过更为重要,像是前瞻计划请各地方政府盘点未登记工厂,预计今年10月前能够完成,不过同时也要思考若要订定群聚的区域等,还有很多事需要做。

草案版本并未明定特定工厂登记证的落日期限,引发环团不满未设落日及就地合法。王美花指出,由于量体太大,目前仍与地方政府协商做法,加上地方政府的人力与资源确实不足,后续配套措施难以掌握,「若一刀切最后做不到,倒不如做出好的案例」。

至于回馈金部分,王美花说,回馈金正与农委会进行讨论,而各地方政府公告地价现值的方式,有些订很高,有些则订很低,许多细项都必须与地方政府沟通,在兼顾环境下,农委会与地方政府需要多少金额,则会列入跨部会讨论的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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