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玉米品種審定管理辦法,玉米必須經過相關審定才能入市銷售,相關法律規定,自玉米品種審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0年,不過對於一些表現確實優秀的品種,在有效期截止後可適當申請延期退市。

一般一個新審定玉米品種在種植5年後,由於品種本身的退化以及新品種的更新換代,老品種在產量和抗性上都會有一定程度的退化。這種現象在平壩丘陵區域更為明顯。

在一些山區或者品種相對較少的區域,品種使用年限在一定程度上會延長,這種原因主要是由於特殊地區對玉米品種要求較高,對其抗性都有非常高的要求。再有就是品種市場亂象的影響,存在許多以次充好的劣質品種,老百姓不慎購買這種品種後,對其損失是非常大的,因此,許多老百姓一旦選定一個優秀品種後,會長期種植下去,種植期限可能會更長,直到有更未優秀的品種上市。


常規種子若干年,雜交種子只能種一季。


每年都要用正規的育種公司培育的正規品種,盡量不要自己留種子,因為自己留的玉米種會有病毒,病菌不健康影響產量容易產生病害和蟲害。


可以連續種植,不過玉米種子要用種衣劑包衣,以避免病毒傳播。


兩年吧!年數多了長出來的玉米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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