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10日电)投保中心统计,办理上市柜公司内部人短线交易归入权,自民国83年下半年度累计至今年第2季止,总结案数7596件,已归入金额新台币23亿9524万81元。

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依证券交易法第157条规定,以股东身分催促各上市上柜公司董事及监察人对内部人短线交易行使归入权,或由其代位行使归入权案件。

证券交易法第157条规定,发行股票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百分之十之股东,对公司之上市股票,于取得后6个月内再行卖出,或于卖出后6个月内再行买进,因而获得利益者,公司应请求将其利益归于公司。

投保中心指出,今年第2季应行使归入权案件执行结案10件,结案金额37万2964元。自民国83年下半年起,累计至今年第2季止,总结案数7596件,未结案件135件。

投保中心强调,为保障投资人权益,将持续督促各上市柜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157条规定,对其内部人因短线交易所获致利益尚未归入公司者确实执行请求权。(编辑:郭萍英)107071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