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三分局警方将黄嫌带回三分局侦查队侦讯。(图/记者林悦摄)

▲台南市安南区郡安路五段28日凌晨发生的枪击命案,涉嫌持双枪枪杀死者的黄姓坛主被法官裁定收押。(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安南区郡安路五段28日凌晨发生的枪击命案,死者陈姓男子经初步勘查身中9枪12孔身亡,涉嫌持双枪枪杀死者的黄姓坛主,经警方以杀人等罪嫌移送侦办后,检察官向台南地院声押,法院合议庭于29日上午约11时许,裁定收押。

警方说,28日凌晨3时35分,台南市警三分局海南派出所副所长翁国州及警员晁自强执行巡逻勤务时,行经郡安路五段该宫坛前,发现黄嫌手中持黑色物体呆立于门口,翁副所长下车细看始知是手枪,黄嫌并未反抗,主动交付2把手枪。

据警方调查,死者106年9月间与黄嫌儿子之邱姓友人有债务纠纷,因黄嫌之子挺其友人,且邱姓男子行踪不明,死者为了透过黄嫌及其儿子,让邱姓男子出来处理债务,死者于5月28日凌晨伙同友人携铝制球棒至案发现场谈判,黄嫌见死者持铝棒下车冲进宫坛内,持双枪反击,并朝死者驾驶车辆开枪恫吓,幸好黄嫌开枪时,死者友人见黄嫌持枪步出宫外,加速驶离,无人受伤。

惟死者身中9枪,共12弹孔,分别遍布于左肩、背部及双脚,现场起获疑似制式手枪2枝,弹匣4个,弹壳17发,弹头2颗,改造子弹25发。警方侦讯后依杀人、枪砲罪嫌送办。

检察官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黄嫌,台南地院29日上午召开羁押庭审理,法官审理后认为黄嫌承认涉犯杀人罪嫌、枪砲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所涉有最轻本刑为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其所供枪、弹来源,恰为数周前亡故之人,甚为巧合,其真实性仍待检警追查,又被告所陈涉案动机、争执缘由亦需检警以相当时日查明厘清,故有相当理由认为被告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证人之虞,且被告所涉杀人等罪嫌,牵涉之枪、弹数量非一,害及人命,且公然于市街上朝逃离现场之车辆持续射击,犯罪情节不轻,危害社会治安甚钜,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之有效行使、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御权受限制之程度,认有羁押之必要,应予羁押,以利追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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