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月前发生内湖惨案的时候,一般舆论对于反对死刑的嘴脸活像是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时代的猎女巫运动.

这种场景在辛普森家庭系列里面出现了不知道多少次! 从霸子到荷马,他们父子被当成女巫猎杀的次数恐怕只有完整看完全部系列的达人才能够算的出来.

我不赞成死刑是基于冤狱和限缩政府权力的立场,无关于重刑犯的罪责该罚多重. 

台南,北投和内湖惨案的凶手很残忍,没错,那台南维冠的黑心建商就不残忍吗? 后者残害的人命更是前者的100倍以上,是郑捷的25倍以上,但黑心建商估计最多只能判五年,就算把所有的死刑犯都立即公开直播处决,他们所残害的人命数量加起来仍然不到维冠的黑心建商,是的,刑案受害者得到了补偿(?),但是维冠受害者呢??

死刑派叫著要把反死刑的人都抓出来杀,可是事实是,现在死刑又没有废,为什么重大刑事案件就要废死/反死的人负责? 这很像约砲把女生的肚子搞大却要没在约砲的同学负责一样,根本是那壶不提提那壶的逻辑错乱.

像我这种不赞成死刑,却支持持枪权(我可没说不用管理喔!),还想正名建国独立的.......罪行大概足以绑上火刑柱了吧?

其实好莱坞电影里多年来一直都以暗喻的方式在谈论死刑争议,尤其这几年电影中的反死刑议题可以说是占到上风的位置. 可以说是经典的蝙蝠峡黑暗骑士,台湾看过这部电影的人绝对没在少,可是大部份的人对于某一幕绝对很难理解.......两艘船被小丑装满了炸药(嗯,先不论怎么没做安检这种蠢事),一艘载犯人,一艘载市民,而犯人船有市民船的引爆器,市民船有犯人船的引爆器,而在午夜前两边不炸毁另一艘船,小丑就把两艘船的炸掉. 在台湾观众的眼中一定很单纯的想法" 市民船直接炸了犯人船不就好了????" 可是电影中的这个场景却是

市民船炸犯人船----小丑胜利

犯人船炸市民船----小丑胜利

小丑自己炸掉两艘船-----小丑胜利.

在上面三个状况,小丑都是赢家,本来编出这段剧情就是设定小丑本来怎么样都不会赔,只想让蝙蝠侠分身乏术. 

不过电影里偏偏却是小丑失败了,蝙蝠侠能做的就是阻止小丑自己炸掉两艘船,剩的就是看两艘船上的人们的.....造化

台湾观众大多数就是看完就算了,不会去思考后面代表的是什么想法.......

 

既然死刑现在也不可能废,那么我认为可以考虑让死刑多样化,多方式处决.

首先就是死刑执刑不再只限枪决,可以有电椅(从美国引进),断头台(从法国引进),砲决(向金正恩学习),甚至将犯人当成飞弹试射时的酬载物发射. 还有其他各种处决酷刑(嗯,一定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不过台湾人一般论会说受害者的人权在那),改成机械装置处决,不再设置刽子手.

然后所有的执刑都是现场直播,公开处决.

接著就是提出一份支持死刑连署名单,由这些人里面挑出一定数量来按钮执刑(必须要全数通过,执刑设备才会启动),既然有那么痛很这些犯人,为什么不自己动手给他们一个痛快呢?

投资基金有赚有赔,申购前应详阅公开说明书.

这份死刑支持者的连署名单也是有赚有赔,只要再出现一个冤狱错杀的江国庆,从连署者之中抽出一定数量的人数全部以过失致死罪立即判处五年(不再审,因为死刑犯已执刑完毕),冤狱错杀的人谁要赔? 好吧,就只好由共犯结构来承担了.

这个想法就是要先喂饱主流民意的嗜血,等这些主流民意对这样的方式厌烦了,才能有讨论废除死刑的空间.

 

再说到比较近期的肯亚案,诈骗犯被送往支那二审(肯亚已经一审过了,因为该国是犯罪发生地),支那是利用这个案件来将司法管辖权和海外抓人延伸到台湾人手上. 习特勒继续这种海外管人,强行宣称司法管辖权的模式,早晚会无限制扩大,更甚者像是江南案在先进国家再一次发生我可不会意外,甚至去第三国"拘补"(实为绑架)对支那不友好的白人,黑人或他国人民.国民党这只狗老美管的住,但共产党这只虎........

像肯亚又因为刚跟支那贷款了200亿,吃人手软,加上泰国军政府开始有敌性反转的现象(得到支那支持而开始疏远美日),之前把维吾尔人遣回支那而不是他们意向的土耳其,支那的海外抓人模式很明显开始运用在这些亲中国家的身上,但会扩大到什么程度,我目前还看不到底限.

有些智障兼白痴的矿物还在那边叫说因为台湾诈欺判的轻,所以送去对岸重罚还在那边叫好,对啊,继续叫,这些人就是被诈骗的高风险群啦. 连这么基本的问题都搞不懂,智商被说是狗还低我可一点都不意外, 诈骗的刑责和处份太轻是我们法律和制度的问题,而支持把犯人交给对岸处理则是懒的思考,逃避问题,毫不考虑到这种模式的后续效应之危险,这类人就是

台奸

把在外国犯罪的台籍犯人交给对岸处理,不但是支持支那的一中原则,而且也变相承认支那对台湾的实质统治权,这就是罪犯管辖权问题背后最可怕的真相; 连带会让所有出国的台湾人都必须面对风险问题-----一旦犯了罪,可能被送去支那,或是支那方罗织罪名在各亲中国家拘补台湾人.

我不能不承认,支那方在操作肯亚和后续的马来西亚两案,手法真的高明,对他们百利而无一害,对我们却是百害而无一利; 支那于在外交上打了一次成本极低的战略胜利,而驱政府内居然还有人帮腔,而我们如果能把状况控制在战术败北就已经可以算赢了(不是我要阿Q,但这整件事看起来我还真不知道我方有什么胜算,或是我想像不到,因为我不是杨威利)

支持把犯人送给对岸处理的台奸,怎么不支持一下把死刑犯也送给对案处理算了?

这些人答不出来没关系,因为我知道大多数台奸的智商并不高,这个问题已经超过他们的脑袋进化水准好几万年了......

 

回到内湖的惨案,事发地的车行老板一直愧疚于没有办法来的及救下小孩,这里我想到了一个小林丸任务式的假设状况.

这需要一点想像力,如果没办法思考就不要看完这个题目:

 

今天我就是那间车行的老板,因为我开车行,所以会跟各行各业的人都有些往来,有黑的也有白的,有警察和国安局来光顾却也有诈骗集团或黑道成员来拜访.

为了预防万一有人来乱甚至砸店,我就在我平常坐的办公桌里面放了一把黑枪,可以是任何型号(P226, USP, M9等手枪, 甚至是M4, Mini14等卡宾枪)

现在内湖惨案一样的事件在我的店门口发生,我唯一能完全阻止惨案的方式就是拿出那把黑枪把现行犯当场格杀或瘫痪

我如果不拿出黑枪打歹徒,则小孩一定会死,不过我会没事. 

我如果拿出黑枪把歹徒打死或打趴,小孩得救了,但我的黑枪没了,而且后面我还会有刑事责任

 

请问要怎么办? 这个问题不要回答我,请自问自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