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邱立雅╱竹縣報導】

北埔鄉長姜良明因處理鄉內外坪村、水石祭村村長事務補助費方式與其他村不同,今年初遭到監察院通過彈劾,並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上周判決申誡。年底北埔鄉長選舉除姜良明外,還有現任代表會主席彭國榮與南埔村長莊明增,姜良明遭彈劾一事恐影響年底選情。

恐影響年底選情

姜良明從2016年起,對外坪、水?兩村4.5萬元的村長事務補助費,提列4.2萬元須檢據核銷的村辦公費,剩下3000元才是不須檢附單據核銷的費用,此項規定與鄉內其餘7村明顯不同。新竹縣政府民政處當年曾介入協調,簽請姜良明循例核撥各村村長事務補助費每月4.5萬,由村長具領核銷,不過姜良明卻仍堅持己見。

監察院認為姜良明此舉與內政部、前行政院主計處及新竹縣政府相關函示不符,又未附具理由,恣意行使裁量權而為差別待遇,讓2村村長自2016年2月迄今未具領村長事務補助費,今年1月通過彈劾送交公懲會,公懲會上周判決姜良明申誡。

決向內政部申訴

水?村長林辰隆表示,雖然公懲會做出申誡決議,但是實際上問題並未解決,他與外坪村長楊文國至今仍未領到村長事務補助費,讓他求助無門,不知如何是好。

對於公懲會判決,姜良明本人表示將上告內政部,他表示,村長本就是沒有薪水,就是事務費,若不核銷又不打所得稅,是否算是違法?他認為立法院應通過事務費為村長薪水,重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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