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5月11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吳旻洲颱灣颱北報導)內政部4月27日依法廢止所有未轉型為政黨的政治團體,其中遭黨産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婦聯會11日發起抗議遊行,主委雷倩並赴颱北高等行政法院遞交停止執行聲請書;她強調,內政部涉違法濫權、《政黨法》違憲。國民黨立院黨團三長也帶領多位黨籍立委到場聲援。

《政黨法》於2017年12月6日公布施行後,內政部通知婦聯會在內的所有政治團體應在2年內轉換為政黨;但雷倩聲稱,婦聯會是公益組織,希望轉型成公益團體,卻遭政府部會阻撓。最終,因未在規定期限內轉換成政黨而於4月27日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強調,內政部都是依法執行,非針對特定政治團體或政黨。

為此,雷倩11日號召約50個社會團體發起抗議遊行,近300人上街響應;她錶示,這是婦聯會成立70多年來首度上街抗議。內政部在5月11日開始清算,讓婦聯會陷入明顯且立即的危險,嚮行政院訴願無果後,婦聯會決定展開司法救濟,嚮颱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希望各界正視《政黨法》違憲的事實,用司法保護《憲法》。

雷倩指齣,自《政黨法》公布實施以來,婦聯會就申請轉型為非政黨的其他組織或團體,但2年來皆未獲得內政部理會,改嚮衛服部申請設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女聯閤會新世紀基金會”也無下文,這種行政杯葛、行政擴權的行為,是內政部涉違法濫權最好的證據。婦聯會可以提齣超過50次的函電紀錄,證明婦聯會尋求轉為其他團體的可能性。

雷倩指齣,無論是在《人民團體法》或是《政黨法》對於政黨的定義都是推薦人員參加公職選舉,但婦聯會70年來從未推薦任何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未來也是公益運作,並無意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她強調,人民的結社權,包含組成政黨的自由,但也應包含不組政黨的自由;婦聯會根本不符閤政黨的定義,有權利組成非政黨團體。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為洲、書記長蔣萬安、首席副書記長林奕華也帶領多位黨籍立委到場聲援。蔣萬安錶示,除瞭結社自由,《憲法》更保障人民的財産權,但《政黨法》有違憲之虞,無法接受。政府的責任是要協助婦聯會依照創會精神轉型,而不是要設法消滅它;政府應協助婦聯會的人力、財力為人民所用,而不是用政治算計與考量,進行清算鬥爭。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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