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農機補貼還是作業補貼,合不合併都沒有本質區別,關鍵的問題是:第一,補貼是不是讓應該享受補貼的人得到了實惠。第二,監管是不是到位。

下面重點說下第一條:對於農機補貼來講,聽起來買農機都有補貼,但是買的人受益了嗎?沒有,受益的是製造企業和、代理商以及經銷商,補貼成了高利潤的保證,成了促銷的手段,成了羊毛出在羊身上還出的更多的遊戲。現在賣一輛十幾萬的國產汽車才能有多少利潤,而賣一輛十幾萬的拖拉機利潤高的讓人咋舌。究其原因一方面購買者是一個弱勢群體,我們的知識水平和獲取信信息等各方面能力都不強,長期以來形成的習慣是只從本地經銷商處買農機產品;另一方面補貼一定程度也造成了市場的相對封閉性,使得本就處於弱勢的購買者長期任由經銷商宰割。對於作業補貼來講,得益於現在監控設備的發展,作業補貼相對來講更接地氣點,但也存在很多問題,比如補貼項目比較單一,我們這裡現在只有深松作業補貼,另外作業補貼會使得監管工作非常繁重和複雜,假如把農機補貼取消全部改成作業補貼的話監管短時間是無法跟上的。

好消息是隨著我們這一代新農人的文化水平的提升,有了做更多選擇的機會,再加上製造企業間競爭的增強,相信以後什麼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消失也是大勢所趨,希望這麼好的國家政策能夠百分百惠民。


糧食補貼三合一後,農機補貼會變為作業補貼嗎?

糧食補貼三合一?其實就是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起來之後統稱為糧食補貼。主要是針對糧食價格不穩定造成的利潤損失以及購買良種、生產資料進行的補貼。糧食補貼,是針對符合補貼條件的農民發放的,比如說東北種植水稻、大豆、玉米的農戶,新疆地區種植棉花的農戶,中原地區種植小麥、玉米的農戶等。而且,糧食補貼是需要農戶自己向村委會上報種植面積在逐層上報、統計,最後在進行各個地區的補貼金額。而且,糧食補貼是國家發放到省里,由省里進行自主的宏觀調整之後在進行發放的。也就是說,糧食補貼的金額不是固定的。

對於農機補貼來說,是針對適合現有的農業政策、農業發展形式的機械進行的補貼,也是為了提高國內農業種植的機械化程度,提高農業種植效率和效果。但是和糧食補貼不同的是,農機補貼的數額是固定的。比如現今的農機補貼根據不同的確的實際情況適用的機械進行補貼,而且是從2017-2020年期間,補貼多金額是固定的,不會像糧食補貼那樣會有浮動。

而對於題主說的農機補貼變成作業補貼,這也是不現實的。有的農機買回來除了經營自己的耕地,最大的目的在於對外作業賺取作業費用,對圖這類以賺取機械作業費為主的和主要以經營自家耕地為主的作業面積相差太大了,怎麼補貼?同樣的車就因為作業面積的不同就補貼不同?除非是根據車主確權的土地面積來發放補貼。但是那些購買大馬力農機的又不幹了?自家能有幾畝地?多少年能把農機補貼干回來啊。所以,現有的農機補貼政策我認為還是比較合理的。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目前沒聽說有政策,


關於補貼的事情分為購機補貼及種糧補貼,目前沒有任何意向兩種補貼合一。購機補貼主要目的是帶動農民實現機耕、機種、全程機械化的種糧過程。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偉大領袖毛主席說過: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機械化。種糧補貼是鼓勵種糧大戶規模化種植、科學種植、全程機械化種植。兩者均為補貼,涉及到的補貼對象是不一樣的。購機是整個用戶層面上問題,種糧補貼是合作社及種糧大戶的問題。


應該全部,直接補給種地農民,種地農民到時購買農資、請機械耕作再支出,這樣能大大避免補貼旁落,杜絕補貼中的暗箱操作。


應該不會的,農機補貼是國家對農民購買大型農業收穫或者耕作機械,出台的一項補貼,和農村農機深耕補貼是兩回事


一句實話,說多沒用,關鍵是你要與村官處得好,當今的事不倫辦什麼,請記住,人都是自自私的。


應該不會的,作業補貼水份更大


根據我們這裡,好像農機沒有補貼。其它地方也不太清楚?


不會合併!農機補貼只是單純的給予有資格享受國家農業機械補貼政策的購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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