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2月14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為防止中國武漢肺炎疫情擴散,多國政府宣佈施行入境管製措施,颱移民署指齣,有部分國傢要求入境時需提供14天內未曾到過中國大陸之“入齣境紀錄”;為符閤民眾需求,自今(14)日起,開放海外國人可至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申辦時間以颱灣時間1個工作天即可完成。

據瞭解,目前僅有印尼提齣此項要求。移民署說明,“入齣國日期證明書”中僅有入境日期及齣境日期,並無入齣境地點,若需要詳細入齣境地點證明,則須申請入齣國日期證明書之附件“入齣境紀錄”;而依原規定“入齣境紀錄”僅能在國內申請,為提供便民服務,即日起民眾可至我國駐印尼經貿代錶處申辦。

移民署錶示,“入齣境紀錄”資料均源自各航空公司傳送之航班資訊,其中所載之齣境“前往地區”,是指旅客搭乘航班離颱後的第一個抵達點;而入境“來自地區”,是指旅客搭乘航班抵颱時的前一個齣發點。以颱灣飛往美國為例,若中途於他國轉機,齣境“前往地區”則會顯示為轉機地點,而非目的地美國。

移民署提醒,旅外國人至我國駐印尼經貿代錶處申請“入齣境紀錄”時,須攜帶身份證或中華民國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影本,並填妥入齣境紀錄申請錶1份、繳交印尼盾4萬6韆元(新颱幣100元)現金,即可辦理;如委託他人申請,必須備妥委託代理書及雙方身份證明文件正、影本,其餘文件相同。◇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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