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過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遞過來的17份沉甸甸的建議和提案,記者感受到,這一次全國兩會,作為人大代表的張天任又是有備而來。

作為中國新能源電池龍頭企業的掌門人,張天任提交的建議和議案中也有不少與「電池」、「新能源」密切相關,比如關於加快廢舊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促進鉛蓄電池規範回收利用,以改革為導向推進微型電動車產業發展等。

其中,在關於「對鉛蓄電池規範回收實行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免徵或差異化徵收消費稅」的建議中,張天任認為,目前,鉛蓄電池真正的污染風險存在於回收和冶煉環節。相比於生產環節,鉛蓄電池回收利用過程中潛在的環境風險巨大,屬於政府需要重點監管的領域。

「由於我國尚未建立政府層面的規範回收體系,每年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數量超過330萬噸,正規回收的比例還不到電池總產量的30%。」張天任尖銳地指出,目前鉛蓄電池回收過程基本由市場利益驅動,廢鉛蓄電池任由走街串巷的小商販收購,缺乏有效的政府監管,大量廢鉛蓄電池被隨意拆解處置,致使大氣、土壤和水源污染,不僅嚴重影響環境和人類健康,還造成廢鉛資源嚴重浪費和國家稅收流失。

對此,張天任表示,要想徹底解決鉛蓄電池的污染隱患,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必須加強對回收企業和資源再生過程的監管,通過積極的財稅政策來規範完善回收體系,實現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的落實。

記者查詢了解,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2015年1月26日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對電池塗料徵收消費稅的通知》中規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將對各類電池徵收消費稅(部分電池免徵),在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徵收,適用稅率均為4%。」 「鉛蓄電池自2016年1月1日起徵收。」

張天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現有電池消費稅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符合國家』去產能』的政策精神,助長了非法回收的落後產能』死灰復燃』,無助於有效解決現有鉛蓄電池行業的環境污染;電池消費稅政策出台過於倉促,不符合國家只減不增的結構性減稅精神,不利於大型骨幹企業轉型升級邁向中高端;對鉛蓄電池同時徵收消費稅與環境保護稅,不符合國家納稅公平原則,也造成了重複計征。」

如何建立科學的稅收體系,避免「一刀切」?張天任給出的建議是,國家根據清潔生產和回收責任履行情況,因企施策、區別對待,分級實行免徵或差異化徵收的稅收調節政策。

同時,他還建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回收、冶煉企業的事前准入,事中監管,圍繞著鉛蓄電池生命周期,鼓勵企業提升技術環保裝備升級,提高整體鉛污染防治水平,建立綜合的管理措施,避免出現「以稅代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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