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方便駕車人在其他簽約國開車旅行,1968年維也納國際道路交通公約規定各締約方允許持有其他國家簽發的駕照的駕車人在其境內駕車。

爲了解決語言障礙,還制定了一個辦法,即由各締約方政府授權其交通管理部門按照公約中規定的式樣向出國旅行的本國駕照持有人簽發一種證明文件,來向其他國家的交通管理機構證明該駕車人擁有該國頒發的合法駕駛執照。這個證明文件在公約中稱作International Driving Document,簡稱IDD,中文裏翻譯成“國際駕駛執照”,或“國際駕照”。

國際駕照就是經聯合國道路交通國際公約授權相關的國際組織簽發給已經在本國擁有駕照的駕駛員,其他國家申請國際的駕駛員,在我國不能使用(中國香港可以),因爲我國目前尚未加入聯合國道路國際公約,比較遺憾的是,我國目前也無法申領國際駕照!

通常申請國際駕照,需要到聯合國道路國際公約的簽約國,而我們亞洲來說,特別是中國,遊客爲了拿到有效的國際駕照,會專程赴日韓等國家申領,其中韓國的濟州島就是考取國際駕照的勝地,每年都會有很多人前來申請國際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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