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學中,行為治療是治療多動症兒童的主要方法之一。它是20 世紀60年代以來逐漸發展起來的一種心理治療方法。

在諸多的行為治療方法中,對多動症而言,較常用的治療效果較佳的行為治療使用的是「陽性強化法」。具體操作過程是這樣的:在治療前首先要取得孩子及家長的充分合作,如果孩子或家長對治療沒有信心,不能充分的合作,或持懷疑態度等,均不適合進行。在這充分合作的基礎上,瞭解孩子的性格,平時的愛好、習慣等。如兒童性格特別內向,自尊性很強,則要注意在治療時應當充分注意尊重他的自尊。關心、主動、鼓勵等是有效建立信任的良好關係所必需的條件。此外,還應瞭解平時父母家人對他管教態度,以及他對父母平時的態度等等一系列問題,然後接下來的步驟是確定「靶行為」。行為治療強調「此時此地」,也就是治療當前的癥狀(靶行為),故在治療開始時要充分了解每個靶行為。這些靶行為應越具體越好,如果選擇目標不恰當會使治療無效。確定靶行為後,要讓家長、老師及孩子都明確治療目的。例如對一名學習上容易分心、注意力不集中的多動症孩子,治療的首要「靶行為」是做作業分心,常常出錯,由於事先已經瞭解孩子喜歡踢足球,所以踢足球就可以作為活動獎勵,要求達到的良好行為是專心做作業,不出現粗心大意的差錯,可以獎賞其去踢半小時足球。經過多次重複後,可逐步糾正做作業注意力不集中的同題。必須注意所選擇的靶行為的性質與量應是具體切實可行的,不能一開始就要求過高。對於某些問題,可以分階段或分成多個靶癥狀,先後糾正。

當家長或老師所期望的行為建立以後,為使這些行為能保持下去,要對孩子進行適當的獎勵,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使精神的。所給予的獎勵信號要讓孩子明確,讓孩子能心領神會且應教會孩子掌握自己行為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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