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之後,才是政府。
2014.03.08
這天並不平靜,有南北連貫的反核大遊行。
還有馬來西亞航空飛機失聯失事,
還有下不完的雨,令人過敏窒息的氣候。
以及洪案一審判決完,民怨難熄就被淹沒在新聞標題之下的隔日而已。
2013.08.04出於公民團體所自發而化做的白色十字架,那一晚相信並不曾被抹滅。
即使軍閥漠視
即使政府無動於衷
在當時也的確成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衝擊著。
愛因斯坦曾說過:
「這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而是冷眼旁觀、選擇保持緘默的人。」
所以公民運動存在,也必須存在著。
還記得當時日以繼夜的報導的案件,是否風波過後,也就真的粉飾太平了?
媒體的力量終究有限,主觀客觀都容易被太多因素所影響、操弄著。
也許可以體諒從軍事法庭拉出回民間法庭時,有多少證據已消逝於世上。
但只是,
一條人命的逝去,卻豈是輕判六個月就能一言蔽之的,
母親孕育十個月,生命花費二十幾年的努力成長,
一夕之間,就被輕易拔除。卻只是責任分擔的可易科罰金。
也許從法律層面上,有太多的不利條件或是什麼,
一介草民,很難懂也很難明白,
只是,如果盡了國家義務,卻是走著進去,躺著出來。
這樣的國家,又該如何給予人民一個交代。
如果虐殺事件,如此輕易結束,
但洪案並不是一個轉淚點,而變成是慘案不斷發生的一個記錄點而已。
理應是先有民眾,才能形成政府,
但現在的政府眼中卻只重利益,沒了民意。
是否擔心公民擁有了獨立自主,且一定厚度的力量時,
像是服貿、核能這些民意反對的政策,便無法輕易通過自肥了?
街頭,永遠是一條沒有去過,沒有上過的人都不懂的路。
有時候很孤獨,有時候淋著雨,
有對最後換來的只有一陣感冒,以及嘲弄外。
還是得繼續存在發聲。
很感謝一直以來有著那些不只是為了自己利益,卻不顧一切的朋友們。
即使因為你們的努力而得到的成果,是被那些嘲弄者所瓜分享受時,
仍不懈的努力爭取著。
在這個時代,你不得不學會,
主動去爭取那些本來視為理所當然的基本權益。
自由或者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