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闻社记者周力行台北5日电)国防部今日表示,军常服配戴「团体臂章」系穿著时机少,换补年限长,且因调职时常拆缝而易导致破损,故依基层建议取消缝绣。

国防部今日指出,为发扬各部队优良传统,于87年7月1日已核定军便服、野战(迷彩)服佩带「团体臂章」;另于106年3月1日起试行军常服佩带「团体臂章」。该案试行迄今,经基层官兵反映军常服穿著时机少,且换补年限长(陆军5年,余军种8年),配合调职时拆缝臂章,易肇致军常服未达使用(换补)年限即破损之情事,故依基层建议军常服自107年7月16日起取消绣缝「团体臂章」,军便服及野战服仍维持佩带。

此外,国防部表示,国军新式「冬季夹克」目前由各军种依试行验证官兵反映意见执行改良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