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7日06:56南方網薛冰妮南方網訊 記者薛冰妮 實施11年後《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迎來首次修訂。昨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在廣東人大網上發布了該條例的修訂草案,並向全部的省人大代表和在粵全國人大代表徵求意見,該修訂草案將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相比現行條例,修訂草案新增了禁止電動自行車、燃油助力車經營旅客運輸的內容。不允許客運經營者途中非法攬客該修訂草案相比現行規定增加了一些禁止條款,包括禁止客運經營者「不給予購票者票據;強迫旅客乘車;運行途中將旅客交給他人運輸、擅自更換運輸車輛;運行途中強迫、誘騙旅客下車;運行途中非法攬客」等。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電動車從事客運,這在現行的條例中並未禁止。該修訂草案則相比現行條例新增明確規定了禁止電動自行車、燃油助力車經營旅客運輸。中途「賣豬仔」嚴重者可吊銷資格該修訂草案相比現行條例,還增加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撤銷的條款。若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且負有主要以上責任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經整改仍不合格的將撤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此外,該修訂草案擬規定若客運經營者在運行途中無正當理由,強迫、誘騙旅客下車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相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南方網)廣東擬禁電動自行車搭客,你支持嗎?5676支持3275不支持458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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