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一生一次条件与财产交易所得税申报part1

土地增值税一生一次,即适用自用土地增值税条件如下:

1、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在该地设籍完成
2、出售前一年不得有出租或营业(包含他人设籍)
3、面积限制:都市土地3公亩,非都市土地7公亩
4、一人一生仅能使用一次(故称土地增值税一生一次)
5、土地、建物所有权人不同时,建物所有权人仅限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可适用土地增值税一生一次唷。


土地增值税一生一次条件与财产交易所得税申报part2

财产交易所得税说明如下:

一、是指财产及权利因买卖或交换而取得的所得,包括:
1、出价取得的财产和权利:以交易时的成交价额,减去原来取得时的成本和一切改良费用后的余额。
2、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和权利:以交易时的成交价额减去继承时或受赠与时该项财产或权利的时价,和继承后或受赠与后的一切改良费用后的余额。

二、个人在中华民国境内从事30天期商业本票利率期货契约及中华民国10年期政府债券期货契约交易的所得(请依期货商制发的年度利率类期货交易所得或损失汇计单填写)。但出售土地、家庭日常使用的衣物、家具的交易所得,依法免课征财产交易所得税。出售或交换房屋所得归属年度,以所有权移转登记完成日期的年度为准;拍卖房屋以买受人领得执行法院所发给权利移转证书日期所属年度为准。

特别注意:个人出售房地,其原始取得成本及出售价格之金额如检附私契及价款收付纪录、法院拍卖拍定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经稽征机关查核明确核实认定,惟因未划分或仅划分买进或卖出房地之各别价格者,应以房地买进总额及卖出总额之差价,按出售时之房屋评定现值占土地公告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之比例计算财产交易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一生一次与财产交易所得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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