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小百科】[税务篇] 房屋税与财产交易所得税
五月份到来了!!除了春暖花开的好日子外,就是令人难过的缴税月了!!
五月份拥有房产或是去年度有交易过房产的人们要缴甚么税,Ur House替各位整理如下:
一、如果您现在手头上持有房子,那您就必须缴「房屋税」
现在如您的手头上拥有房地产的话,应该已经收到房屋税的税单了,到底甚么是房屋税,简单来说,就是您持有房子期间的持有税,但不包含土地,土地的持有税就是地价税啰!!
◎房屋税的缴纳期间为每年度的5/1~31号,为期一个月。
◎课税所属期间为,去年度的7/1计算至当年度的6/30号止。
◎税额计算为
房屋课税现值*税率=本年度应纳房屋税额
自用住宅税率 1.2%
非自用也非营业住宅税率 2%
营业用 3%
至于房屋课税现值则是政府依据附著于土地上之各种房屋,
或是能增加房屋使用价值之建筑改良物所评估之现有价值来作为课税基础,
上述我特别划下了底线的地方,
也就是有些屋主会遇到的一些状况,
就是政府也会针对您房屋的违建发给您房屋税单,或许是外推加盖或许是顶楼加盖都有可能,
但是!!但是!!
虽然政府发给您违建的房屋税单,并不代表政府认可了您的违建,
很多屋主会拿这税单来跟买方表示他们的违建是合法的,这是错的!!
至于房屋评定现值会依随著时间而逐渐减少,所以您的房屋税是会随的屋龄而越缴越少的!!
二、如果您在去年度曾卖掉过房子,那您就必须申报「财产交易所得税」
如果您去年度曾卖掉过房子,不管赚赔,您都必须在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时一并的申报进去,
也就是说财产交易所得税就是政府对于您卖房屋所课征的资本利得税,
也不包含土地喔,土地的资本利得税则会在土增税的方式去征收,既然是赚钱才缴的税,
那就是想办法算成赔钱或是赚的比较少,当然就对我们最有利啰!!
所以计算的方式有以下两种,各位可以针对比较有利的方式来计算。
A.检附证明文件计算房屋交易所得
房屋卖价-(房屋取得成本+其他成本)=财产交易所得额
财产交易所得额在纳入您的个人综合所得里报税
例:房屋卖价1100万-(房屋取得成本850万+仲介费44万+装潢费用50万)=156万
156万纳入个人综合所得,当然以上都需有文件证明
财产或权利原为出价取得者,以交易时之成交价额,减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转该项资产而支付之一切费用后之余额为所得额。所以,如果您能保留像是仲介费、代书、契税、印花税、规费、装潢等的成本证明都可以拿来做为买卖成本。
B.依政府每年评定的「售屋所得标准」计算
依据政府每年所订定的 售屋所得标准*房屋评定现值,来作为您所得报税额。100年度的「售屋所得标准」
如以下连结http://arthur5191.pixnet.net/blog/post/27910320
例:100年度新店区财产交易所得标准为28%*房屋评定现值80万=18.4万
那就把18.4万纳入个人综合所得里报税
这几年台湾房地产大涨,
而且政府所评定的房屋现值都不高(但近年来调幅增大许多),
所以,通常利用政府的评定法计算出来的财交所得都会比成本法算出来的少很多也相对有利很多;
那如果这间房子真的卖到亏钱呢?
那成本法才能计算出亏损来,
您所亏损的金额可以分3年列入您的财产交易所得扣除,
每年扣除额最高不超过您申报的财产交易所得。
很难懂吗?
简单举例来说,如果您去年卖一间房子亏损了150万,另一间赚了50万,那您就可以拿150万来抵扣那赚的50万,
那剩下亏损的100万呢,就可以继续留下来往后扣抵三年,
如果第二年您又卖了一间房子又赚了80万,那100万就拿来扣抵掉80万,以此类推。
【财产交易损失 可抵税3年】
依现行税法规定,
纳税义务人及其配偶、扶养亲属财产交易损失,其每年度扣除额,以不超过当年度申报的财产交易所得为限;
当年度无财产交易所得可资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往后「3年」的财产交易所得扣除之。
所以,民众如果有财产交易损失,别把甘苦往肚子里吞,应举证列报扣除减税。
在台湾房地产所要缴的税有非常的多种类,
但是五月报税月要缴的就是以上的两种,
其他还有像土增税、契税、印花税、地价税等的其他相关税种,
Ur House将会在后续一一再为各位整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