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长杨文科兑现选前承诺 「调降房屋税」公告七大利多。(图/新竹县政府提供)

▲新竹县公告调降房屋税及7大利多。(图/新竹县政府提供)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县政府税捐局长彭惠珠7月2日在主管会报中表示,兑现杨文科县长「调降房屋税」的竞选承诺,县府6月26日召开的不动产评价委员会中,决议「扩大调降房屋税范围及适用对象」,并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2020年房屋税(开征期间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约有57.25%的民众可减轻房屋税租税负担!

县长杨文科表示,这次房屋税调整,讲求的是合理以及符合实情,例如巷弄内的地段率就该低于大马路边, 另外,鼓励青年人到竹县落户成家,对于本县主管机关核定符合新购房屋住宅补贴的民众也有优惠税率。

彭惠珠说,不动产评价委员会中针对房屋税调的项目包括1.重行评定新竹县「房屋标准单价表」、2.修订本县「简化评定房屋标准价格及房屋现值作业要点」、3.重行评定本县「房屋地段等级标准表」、4.增订「青年成家,实质税率1%,核减3年」等4大项。

税捐局表示,依税法相关规定,房屋标准价格每3年应重行评定一次,新竹县上次评定房屋标准价格是在2016年,因此2019年应再次召开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议重新评定房屋标准价格,并自2019年7月1日起适用。

新竹县政府综合考量各县市房屋标准单价、地段率、实质税负及经济发展、租税收入、财政负担,研拟多项调降措施提报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讨论,经决议有下列七大重要调降措施:


(一)针对民众最关心的巷弄地段等级标准,新竹县地段率(135%)相较邻近县市桃园市(180%)、新竹市(150%)及苗栗县(150%)为低,惟为减轻民众租税负担,仍决议将巷弄比照同一街路地段等级标准减一级课税,预估每年约76,000户受惠、税额减少约1,600万元,并配合竹县街路或村里重划新增、删除及修正街路名称等。

(二)取消本县房屋电梯设备加价评定,适用于2016年7月1日以后新增改建完成之房屋,并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预估2020年约13,200户受惠、税额减少约1,200万元,目前全国仅宜兰县和竹县采取此项优惠措施。

(三)重行评定竹县「房屋折旧率及耐用年数表」,适用于2016年7月1日以后新增改建完成之房屋,并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例如钢骨造、钢筋混凝土造房屋,由原折旧率每年1%提高至 1.17%,残值率则由40%降低至29.80%,预估2020年约16,000户受惠、税额减少约53万元。

(四)针对国际观光旅馆、百货公司、大型商场影剧院、游艺场所、10层楼以上房屋装设中央系统型冷气机、电扶梯、金属或玻璃帷幕外墙及游泳池等设备也一并取消房屋加价课征规定,适用2016年7月1日以后新增改建完成之房屋,并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预估2020年约1,200户受惠、税额减少约500万元。

(五)房屋标准单价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房屋标准单价表(2018年7月1日以后)分别按九成及八成核计,适用于2018年7月1日以后新建、增建、改建之房屋,并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预估2020年调降受惠户数约17,000户,税收减少约6,650万元。

(六)实现青年安心成家之竞选承诺,凡经竹县主管机关核定符合新购房屋住宅补贴者,可按实质税率1%核减3年房屋税,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符合条件之新购住户将可减轻租税负担。

(七)调整住家用房屋现值免征房屋税标准由10万元调高为11万1,000元,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每年约2,000户受惠、税额减少约200万元,但原已依该条款免税之房屋,不会受影响。

税捐局统计,此次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议决议事项,约有57.25%民众有感房屋税调降,42.55%民众持平,另仅0.19%民众属新增公告房屋地段,比照邻近地区街路地段等级标准,致2020年较原房屋税略为调增。

彭惠珠指出,总体而言,调整后新竹县民众房屋税实质租税负担居全国排名第8至10名,相较所得中位数占全国第3名而言,租税负担相对合理。民众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该局服务电话(03)5518141转700、710、720分机或竹东分局(03)5969663转105、210分机,将有专人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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