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下月會向個別學校追討誤領的署任津貼。

中小學教師編制複雜,學校出現「升錯職」及「加錯薪」,便會被教育局追討薪酬。教育局下月起會向個別學校追討誤領的署任津貼,每月扣減最多兩萬元的薪金津貼。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質疑,當局把錯誤推卸給學校,或令學校陷入財政困難。有中學校長認為,一般津貼中學每年有百萬元計的盈餘,相信新措施對學校運作影響有限。

教育局定時檢討中小學教師編制情況,並作出改善方案。資料圖片

教育局證實,部份學校未能準確理解相關規定而誤領署任津貼,在當局更新系統被發現,在過去兩年多已透過各種途徑聯絡學校,解釋事件及商討適當處理方案,逾9成學校個案已妥善解決;惟仍有少數個案,經多番磋商,至今仍未有正面回應。當局決定,由今年2月起,因應已確定多付的薪金,按月調整發放予這些學校的薪金津貼,扣減以每月兩萬元為限,即每年最多被扣24萬元,上月已致函涉及學校通知安排,並提醒校方須確保所有員工的薪金發放不受影響。

教育局定時檢討中小學教師編制情況,並作出改善方案。

雖然當局強調,根據《資助則例》作出調整安排,對學校日常運作影響不大,但教協昨批評當局是把錯誤推卸給學校,打亂學校的財務規劃、影響與學生學習相關計劃,甚至令校方陷入財困,要求停止追討;並稱2013年至今共接獲數十宗相關求助,有學校個案被要求發還10年前的署任津貼,部分個案涉款達70萬元,質疑當局無視訴訟追溯期只限6年的法例規定。

中小學教師編制複雜,學校出現「升錯職」及「加錯薪」。資料圖片

香港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任職的中學,2006年把6名非學位教師作署任安排,再視表現晉升,形容當年無論是校方與局方,均以為申領署任津貼是容許,「學校與教育局一起不準確理解條文」。當局2013年指不符規定,遂向學校追討約25萬元的署任津貼,最終校方決定分3年,每年一期退還津貼,迄今已還兩期:「既然津貼是公帑,向學校追討亦是無可厚非,反而教師有履行其職務,如要追討他們就不合理」。

鄧振強。資料圖片

鄧振強指,一般中學每年有二至三百萬元的盈餘,以備不時之需,即使每月扣減薪金津貼,學校理應有足夠資源補足,對實際運作影響不大:「除非個別學校現金流出現問題,當局便要額外支援」。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勇邦則認為,新安排對相關學校運作有影響,而當局亦須付上審批失誤的責任,不應該向學校追討。

鄧振強(右)。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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