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谴责索罗斯基金管理(香港)(SFM HK Management Limited,简称SFM)在2015年代其管理的某只基金沽空长城汽车(2333)股份的缺失,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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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稿指出,长城汽车在2015年8月28日公布建议发行红股,并预计在10月13日交收。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的交易支援部门在9月底将有关基金因持有约81万股长城汽车而获配发的近162万股红股在交易系统内入帐,但未有按照内部政策将红股分隔至一个受限制帐户内,令系统错误显示有超过242万股长城汽车股份可供买卖。

到10月初,有关基金一名投资组合经理基于系统显示的资料,发出沽出逾242万股长城汽车的指令,导致基金卖空近162万股长城汽车股份。

证监会认为,SFM不但在买卖红股时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而且没有勤勉尽责地监督其职员,及没有实施充足和有效的系统及监控措施,以确保其遵从有关卖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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