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楊明暐╱綜合報導】

今年6月12日美朝歷史性峰會(川金會)在新加坡舉行前夕,南韓方面盛傳文在寅總統可能加入,一同宣布韓戰結束。當時大陸方面曾透過《環球時報》鄭重表態,「沒有中國參與的終戰宣言是無效的。」

1950年爆發的韓戰,於1953年7月27日簽訂《朝鮮停戰協定》,由於停戰協定非和平條約,因此兩韓仍處於戰爭狀態。美朝韓三方有意宣布終戰的消息傳出後,《環時》發表題為「沒有中國的半島終戰宣言,無效!」的社論,內容提到「朝鮮半島如果結束長達65年的戰爭狀態,當然是件好事。」但若中國沒參與,「美朝或者美朝韓三方簽署的終戰宣言,無法從技術層面取代《朝鮮停戰協定》…它只是一份雙邊或三邊文件,隨時可以被推翻。」

《環時》強調,若中國當時未介入韓戰,就不會有維持65年的停戰協定,簽署停戰協定的包括北韓、中國及聯合國三方,若無中方參與,具法律效力的停戰協定將無法廢止。沒有停戰協定的廢止,終戰宣言的基礎和法律依據何在?若這不是一份法律文件,簽署終戰宣言的意義何在?

韓戰停戰協定明確規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前,一直有效。」後續需要處理的內容幾乎囊括停戰協定中的所有商定,包括軍事分界線的畫分。如「非軍事區」該如何處理?是否應繼續存在?這些條款的制定,都有中國的參與,如今要對它們重新處理,無論如何繞不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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