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减刑半年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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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爬天花逃脱玛丽医院的内地商人李俐桦(又名李亮),因逃离合法羁留、抗拒警务人员、行使虚假身份证明文件罪及不依期归押罪罪成,而被判囚18个月,李亮就不服「行使虚假身份证明文件罪」的刑罚而今于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潘兆童法官基于原有量刑起点过高及人道理由,为行使虚假身份证明文件罪减刑一半,整体判期由18个月获减至12个月,共减刑半年。

李亮(资料图片)

上诉人李俐桦(34岁)没有律师代表,身为剑桥毕业生的李俐桦在犯人栏内向法官以流利英语解释其上诉理由,期间近十名操普通话的亲友到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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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指自己向美国驻香港大使馆申请签证时并没有企图隐瞒其身分,填表格时虽填下中国身分证号码而非香港身分证号码但仍获接待,可见有否香港身分证并不是重要关键,更何况整个美国签证申请从未开始或完成。李期间亦声泪俱下地指其5岁多的儿子患重病,严重至或不能生存至成年,而其父母分别是残障者及认知障碍症患者,故向法官指其无辜的孩子正等待其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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