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收受逾4.3万元回佣,以继续聘请该名工人获得公司雇用。

高铁西九龙总站分判商管工,于2011年多次向工人收受逾4.3万元回佣,以继续聘请该名工人获得公司雇用,管工去年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他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串谋与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辩方求情指被告入职后才知道基层工作的「规则」,只是随波逐流而犯事。惟裁判官认为案件适合处以监禁,将案件押后至7月26日量刑,期间索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福务令报告。被告须还柙候判。

案件将于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辩方求情指,42岁被告莫锐祺现已被停职,他之前一直在父亲的建筑公司任职经理,直到金融风暴公司生意走下坡,他转而到涉案公司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管工。而被告才知道基层工作的规则,犯事只因随波逐流。被告上司早在2013收到投诉知悉事件,但考虑到被告表现良好,又坦白认错准他继续留任,而被告赔偿同年被扣花红,以为事件已告一段落,但去年被起诉后感到「希望粉碎」,望法庭可考虑上述因素,予以轻判。

被告是高铁西九龙总站分判商管工。资料图片

案情透露,地盘工人日薪为750元,而被告自2011年起透过一名名为「金毛强」的男子,转告工人须每个工作日缴交100元茶钱,工人知道若不依从,不会得到工作。被告自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4月10日,共36次收取共43,350元回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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