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国道事故。(图/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国道发生事故,未来将强制待援驾驶穿著反光背心,提醒后方驾驶。(图/资料照/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国道二次事故频传,交通部今(21)日预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15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39条草案。未来将强制要求待援期间的驾驶人穿著「反光背心」,另明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汽车申请牌照检验时,需备有反光背心,否则不得领牌。

高速公路过去3年发生多起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社会成本支出。为避免悲剧频传,交通部参考欧盟等国家针对汽车置放及穿戴反光服装(背心)相关规定,修正第15条汽车或大型重型机车因机件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无法继续行驶时,除依规定滑离车道或无法滑离车道显示危险警告灯及设置车辆故障标志外,待援期间驾驶人或其指定放置车辆故障标志人员应穿著符合国家标准 CNS15909(高可见度服装-试验法及要求)第二级以上或其他等同标准之高可见度服装(背心),以提醒后方车辆驾驶人。

▲立委黄国书促交通部推动修法,规定反光背心应纳入新车标准配备。(图/翻摄自立法院议事转播系统)

▲立委黄国书去年促交通部推动修法,规定反光背心应纳入新车标准配备。(图/翻摄自立法院议事转播系统)

此外,交通部也参考部分欧盟国家规定及经验,汽车置放及离开车辆穿著反光背心对于降低二次事故伤害有明显之效益,增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汽车申请牌照检验时也应备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反光背心,以供车辆发生机件故障或事故时处理放置车辆故障标志人员离开车辆时穿戴,否则不得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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