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爲促進條例》(下稱《條例》)中規定,駕駛車輛應當按照規定禮讓、避讓行人。20日,公安交管部門通過“天津交警”微博等官方新媒體平臺發佈動圖及相關文字解釋,對於機動車“在斑馬線處如何禮讓行人”進行了詳細解讀。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行人正在斑馬線上通行時,其所在位置對應機動車道以及行進方向前方相鄰機動車道內(即圖中“通行權衝突區域”)的機動車,應停車讓行。


詳解不同情況下

如何禮讓斑馬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法律規定雖然清晰簡明,但仍有一些駕駛人表示,有時對該如何禮讓行人不是很清楚。此外,近期記者在市區部分路口、路段觀察發現,車輛在通過路段、路口直行時基本都會主動減速停車讓行,但轉彎車輛不讓行行人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對此,公安交管部門按照有無信號燈,以及機動車左轉、右轉或直行等不同場景,爲駕駛人講解“如何禮讓斑馬線”。


情況一:機動車在無信號燈控制路段如何正確禮讓斑馬線


機動車行經無信號燈控制路段的斑馬線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應當停車讓行。下面以雙向4車道的路段爲例,分4種場景分別解讀機動車禮讓行人過程:


場景1:以圖①爲例,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圖中1、2機動車車道內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圖①


場景2:以圖②爲例,行人通過與2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區域時,行人背後機動車車道以及行進方向前方與其位置不相鄰的機動車車道(圖②中1和4車道)中的機動車可以通行;與行人所在斑馬線對應的機動車車道及行進方向前方相鄰機動車車道(圖②中2和3車道)中的機動車需停車讓行。


圖②


場景3:以圖③爲例,當行人通過與3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區域時,圖③1、2車道內的機動車可以通行,3、4車道內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圖③


場景4:以圖④爲例,當行人通過與4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區域時,圖④中1、2、3車道內的機動車可以通行;4車道內的機動車仍需停車讓行。


圖④


場景5:以圖⑤爲例,行人已經通過與所有機動車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後,所有機動車車道內的機動車均可通行。


圖⑤


情況二:機動車在有信號燈控制的路段、路口如何正確禮讓斑馬線


機動車行經有信號燈控制路段的斑馬線時,應當減速行駛,按照機動車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應當按照信號燈指示或交通警察指揮通行。


場景1:以圖⑥爲例,機動車行經有信號燈控制路段的斑馬線,當信號燈綠燈亮時,如果行人尚未完全通過斑馬線,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當行人通過與圖⑥中4車道對應的斑馬線區域時,1、2、3車道內的機動車可以通行;4車道內的機動車仍需停車讓行。


圖⑥


場景2:以圖⑦圖⑧爲例,機動車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右轉彎時,路口未設置右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在不妨礙被放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圖⑦中3、6車道內機動車右轉時,位於與行人所處斑馬線位置對應機動車道或前進方向相鄰機動車車道,應當停車讓行。圖⑧中當行人通過後, 3、6車道內機動車可以右轉通行。


圖⑦


圖⑧


場景3:以圖⑨、⑩爲例,機動車在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左轉彎時,路口未設置左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在不妨礙被放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圖⑨中1車道機動車左轉時,位於與行人所處斑馬線位置對應機動車道或前進方向相鄰機動車車道,應當停車讓行。圖⑩中當行人通過後, 1車道內機動車可以左轉通行。


圖⑨


圖⑩


情況三:機動車在無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如何禮讓斑馬線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警指揮的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的,位於與行人所處斑馬線位置對應機動車道或前進方向相鄰機動車車道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其他機動車車道內的機動車可以通行。


行人闖燈、機動車不讓

都要被罰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自2017年7月,公安交管部門就已在全市範圍內持續開展“機動車在斑馬線處不禮讓行人”違法行爲整治行動,且陸續開啓電子警察攝錄此項交通違法行爲,採取了電子警察與執勤交警現場查處同步糾違的方式加大治理力度。


公安交管部門同時提示駕駛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即使在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爲的情況下,機動車也應當無條件讓行斑馬線上的行人。在同時存在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和行人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爲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分別對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爲和機動車不禮讓違法行爲進行處罰。


人與車有無燈控

都應守法出行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無論路口有無交通信號燈,車輛和行人都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安全通行。機動車通過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與此同時,行人也應依法遵守通行規定,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綠燈亮時可以沿人行橫道過街,而紅燈亮時則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值得注意的是,行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機動車未禮讓的,不認定爲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爲。此外,即使是行人主動示意機動車先行的情況,機動車也應停車讓行,明確示意行人先行,不能以此爲由不讓行行人。


海河傳媒中心今晚報事業部出

今晚報記者:胡智偉

通訊員:焦軒、劉媛

編輯:陳思成

實習生:凌汕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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