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粉巷君 攝

“早知道就不買陽光城的房子了。”樑女士無奈地嘆了口氣。

故事得從一年前說起。2018年5月,樑女士購買了陽光城上林雅苑一期(又稱陽光城上林府)的房子,項目坐落於西鹹新區灃涇大道。

開發商陽光城集團陝西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城)宣傳時強調的2000元/平裝修標準,吸引了像樑女士這樣的衆多購房者。

但真正到籤合同時,卻情況突變。

購房合同上的裝修標準基本都寫的是“無”,一個月後,開發商又拿出了一份《委託裝修協議》讓樑女士等業主簽字。

最終,一位業主通過商品房備案系統查詢發現,他們均價1.2萬買的精裝房,似乎備案爲毛坯。

很快有業主將遭遇投訴在了西鹹新區管委會的領導信箱,官方的回覆是,陽光城合同備案毛坯,對外宣稱是精裝一事屬實,要求整改,並要求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事情蹊蹺之處在於,如果是精裝房,像其他開發商一樣把精裝標準寫進購房合同,不是就免去了諸多麻煩,何必要籤第二個甚至第三個額外合同?

陽光城的“心思”,似乎有點多。

一套精裝房,簽了三份合同

2018年5月,西安房價不斷上漲,一房難求。

“幾經選擇後,決定買陽光城上林雅苑的房子,雖然離市中心遠了點,但是西鹹新區的發展前景很不錯。”

樑女士說,地理位置和較高的精裝標準是選擇買這套房子的主要原因,“我是1.2萬多一平買的精裝房,這個價格放在去年和西安市一些樓盤相比並不算便宜,但是開發商給我們承諾2000元/平裝修標準,而且裝修材料的品牌甚至實物也在售樓部進行展示,現場看過後比較滿意,就決定買了。”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上林雅苑一期開盤時,售樓處集中展示了牆面瓷磚、淨水器、抽油煙機、馬桶等裝修材料,並標明瞭裝修品牌。

樑女士還向粉巷君(ID:nbdfxcj)表示:“我們交5萬元認購意向金的時候,一塊兩米寬三米高的大紅布上,明確地寫着2000元/平裝修標準。”

不過,籤購房合同的時候,樑女士對一些條款過於簡單提出了質疑,如裝修標準基本都寫的是“無”。

銷售顧問表示紙質合同不能改,後期會補籤一份裝修合同。“我們當時不知道這是毛坯房的合同,稀里糊塗就簽了。”樑女士說道。

一個月後,開發商方面的確出具了一份空白的裝修合同,即《委託裝修協議》,樑女士簽完字並交給了開發商。

“籤這份合同的時候也是很懵,之後才發現很多條款不對勁,合同後面還附着一份《交房授權委託書》,我們等於連驗房的權利都沒有了。”

緊接着,就有業主查詢發現,“房子備案竟然是毛坯”。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信任一旦被打破便很難重新建立。

樑女士說,“我找律師諮詢了《委託裝修協議》,這份合同意味着開發商要將裝修承包給第三方公司,誰知道會是哪個小公司來負責裝修,要是出了問題找誰去?”

於是,多位業主找開發商溝通,要求重新簽訂一份《裝修補充協議》,詳細列出裝修材料的品牌和規格。

2018年9月,陽光城終於拿出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讓業主簽字,“內容與上份合同基本一致,不過將裝修標準降低了。”

粉巷君將兩份合同對比了一下,如公共區域 “環保乳膠漆”變爲“乳膠漆”,衛生間“奧普或同品牌風暖機”變爲“無”,等等。

不過,也有一些裝修材料進行了細化,如牆面“白色乳膠漆”變爲了“米灰色乳膠漆(立邦或同檔品牌)”,衛生間浴霸“無”變爲“三合一浴霸(奧普或同檔品牌)”等。

樑女士仍對這份合同表示不滿,認爲裝修標準不夠明確,拒絕簽署,“我們找了開發商很多次,但是他們一直推諉,一直踢皮球。”

“年前,他們進了一些材料,開始裝修。我們進去看了一下,就現在的裝修效果,我們業主羣裏面有懂裝修造價的人,他算了一下,不到700塊錢一平方。”樑女士表示。

官方回覆:要求全部整改

與開發商進行溝通協商的同時,上林雅苑一期的業主還試圖尋求政府部門的幫助。

2018年6月27日,有業主在西鹹新區管委會的領導信箱對此事進行了反映,後來,管委會下屬的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進行了回覆:

1、調查結果:陽光城開發商在我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備案的陽光城毛坯房,但對外宣稱是精裝房,並要求客戶與第三方裝修公司簽訂委託改造協議一事屬實。

2、處理結果:要求陽光城開發商進行整改,並和市民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在協議內明確裝修標準及保修責任,確保市民的合法權益。

3、回覆情況:後期陽光城開發商將會和市民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協議裏明確精裝房的裝修標準和保修責任,確保市民合法權益。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此舉產生了一定的效果,三個月後,開發商出具了那份《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但樑女士認爲合同裏面 “並未明確精裝房的裝修標準和保修責任”。

2018年9月27日,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上,有業主再次投訴“陽光城上林雅苑一期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

官方回覆稱,如果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今年4月,開發商又將最初的《委託裝修協議》蓋章後返還給了業主。

樑女士拒絕接受:“這不就是等於一切就回到了原點嗎?我們不要委託裝修協議,我們要裝修補充協議。”

▲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5月15號,樑女士等業主與陽光城方面再一次協商,“因爲第一份《委託裝修協議》大部分業主都簽字了,他們(陽光城)答應把這份合同中的‘委託’換成‘補充’,再給後面附上一份裝修品牌說明,還說讓我們參觀樣板間,整天玩文字遊戲,也不知道啥時候能解決。”

西鹹新區規劃與住房城鄉建設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已經和他們(陽光城)溝通過了,一方面,6月15號將會開放5個不同戶型的樣板間,讓業主代表現場參觀,有什麼情況可以和開發商溝通。另一方面,4月份我們已經要求他們(陽光城)全部整改,和業主簽署裝修補充協議。”

粉巷君曾撥通陽光城一位何姓工作人員的電話,他表示:“現在不方便回答這個問題,我沒有在迴避,沒有在隱瞞,我只是不方便回答這個問題。具體情況去陽光城營銷中心問一下,客服人員、物業人員的解釋更全面。”

陽光城品牌部一位曹姓工作人員則表示,稍後再作回覆。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林雅苑一期,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西鹹管委會領導信箱等顯示,陽光城在西鹹新區的另一個項目欣陽花園(又稱陽光城官邸),也存在類似問題。

(封面圖片來源:粉巷財經手繪製圖)

本文爲〡粉巷財經 nbdfxcj〡原創文章

特約作者:香菱 任伯懿

歡迎轉發、分享、點贊支持

特別聲明: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如需授權轉載請移步粉巷財經後臺留言申請

更多精彩內容 ↓

西安搖號買房一週年紀念……

房產銷售一句“口誤”,你就多花了幾十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