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执行董事指被告女主管为卓悦人力资源和行政部的「开朝元老」。

「卓悦化妆品」人力资源部门前女主管及任其下属的儿子,涉嫌04至11年间亏空公款,擅自为自己和4位前同事「加人工」,又向非卓悦雇员的丈夫「出粮」,导致卓悦损失逾4千万元,当中逾3600万终落入一家三口中。辩方案情指出,儿子受雇时仅跟从女主管的指令。卓悦化妆品时任执行董事坦言女主管为04年卓悦人力资源和行政部的「开朝元老」,但调整雇员薪金的权力仍归主席和副主席所有。

证人陈志秋(左)及证人叶俊亨。

3名被告依次为64岁乔美龄、其41岁子夏定邦,及其70岁丈夫夏伟成。

被告夏正邦及夏伟民。

现已退休的卓悦化妆品时任执行董事陈志秋(ALAN)庭上表示自2000年加入卓悦出任总经理,2年后擢升为执行董事,加入卓悦前曾在「莎莎」工作。出任卓悦执行董事期间主责协助主席和副主席,即叶俊亨夫妇。卓悦03年上市,当时没有「人力资源和行政部」,支薪由会计部负责。04年卓悦聘用乔为人力资源和行政部的第一任经理,陈补充,乔当时获叶俊亨胞弟叶国利推荐,自己亦代表公司签下乔的聘用信,而夏定邦的聘用信则由乔签批。有关调整雇员薪金,陈表示只有叶氏夫妇有权批准雇员修改薪金水平,乔多封加薪信均有叶氏夫妇的签署作实。

证人陈志秋。

卓悦化妆品主席及行政总裁叶俊亨承认连同其妻子钟佩云,一共有9位家属出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层职位。叶承认自己偶尔在店舖以现金方式向楼面员工发奖金,一个月约有1、2次,事后「多数不会向公司CLAIM翻」,辩方追问「多数」的意思,叶后来更正不记得曾否用卓悦资金「CLAIM翻」,补充:「基本上唔会,因为无单。」

证人叶俊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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