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违反证券交易法 同开公司前董座起诉

桃园地检署侦办同开公司前董事长詹姓男子等18人,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等一案,桃园检方今天侦查终结,詹男等人提起公诉。(李明朝报导)

同开公司前董事长詹姓男子等人,被检方查出,分别利用同开公司承揽94年华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案、97年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厂新建工程案、99年新世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厂新建工程案、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科学园区龙潭厂新建工程案、100年昱成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厂兴建工程案、102年新北市板桥浮洲合宜住宅新建工程案,要求同开公司各该工程有商业往来厂商张姓男子等人,以虚增工程款,开立不实发票方式,使同开公司为不合营业常规之不利益交易,或为违背职务之行为,再由往来厂商退回溢领之金额,分别供作承揽工程有关之酬谢金、佣金或其他私人利用,使同开公司因而多支付1亿906万3775元之工程款,影响投资该公司股东权益。

桃园检方先前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展开侦办,全案侦查终结,依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等案,将詹姓男子等18人起诉。

桃检表示,为了维护证券市场健全发展,保障投资人权益,将持续与相关单位通力合作,澈底追讨犯罪所得,维护公众对证券市场之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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