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天津日報刊發《市委對4名年度考覈不稱職的市管幹部進行組織處理》消息顯示,天津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張紅,因“駕馭局面和抓班子建設辦法不多,解決班子自身矛盾和問題的能力不足,班子成員缺乏溝通,領導班子凝聚力、戰鬥力不強”,市委決定免去張紅同志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職務,改任市紅十字會副會長、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

▲天津市委決定免去張紅同志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職務。


上游新聞記者(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注意到,這種直接點明幹部因“駕馭局面和抓班子建設辦法不多,解決班子自身矛盾和問題的能力不足”而公開免職的做法,無論是天津還是在全國,並不多見。


上述通報稱,張紅,2015年5月任天津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作爲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張紅同志駕馭局面和抓班子建設辦法不多,解決班子自身矛盾和問題的能力不足,班子成員缺乏溝通,領導班子凝聚力、戰鬥力不強。


2018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因開展批評不夠,被市委督導組叫停;擔當精神不強,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力,一些屬於自身職責範圍內的事情不敢拍板決策,導致會議較多、議而不決、效率低下;抓幹部隊伍從嚴管理和思想建設不到位,在教育管理、培養使用上缺少破解問題的招法,羣衆認可度不高。


相關報道顯示,上月底,張紅還曾出席相關活動。2019年4月30日,天津市紅十字會召開《天津市文明行爲促進條例》宣講會,市會領導、機關及所屬單位全體幹部職工參加。張紅同志對貫徹落實條例提出具體要求。


上游新聞記者還注意到,據天津日報報道,2017年,天津市委組織部在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覈工作“回頭看”督查中發現,市委組織部要求對專項審覈工作進行自查,市紅十字會黨組仍然不研究、不落實,有關人員不僅未開展自查,反而虛假承諾工作全部完成。調查期間,市紅十字會副會長劉長河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打探案情、推卸責任,威脅調查人員,發表不負責任言論,嚴重干擾調查工作正常開展。天津市委決定,責令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張紅作出書面檢查;免去劉長河市紅十字會副會長職務,改任副巡視員。


(上游新聞見習記者 李洪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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