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集團因買進彰銀股票未如實申報,今天遭到金管會開罰600萬元,並要求其必須在一年內處分17.2萬張。

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因買進彰銀持股超過限制,遭金管會開罰600萬元,並要求其必須在一年內將超限的彰銀持股17.2萬多張股票(共2.04%)賣掉,且這部分的持股將沒有表決權。

依照銀行法規定,銀行股東持股若達5%後,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必須向金管會申報,但李世聰卻一直沒有申報,本案也是金管會第一個因為申報不實,被金管會查獲後要求處分股票的案例。

金管會表示,李世聰與同一關係人是在2016年8月持有彰銀股票達9.06%,但李世聰當年卻只申報了7.02%,等於有2.04%的持股未如實申報,僅管金管會要求李世聰提出說明,但李世聰都採書面說明,且說名不清、內容不可信,金管會因此開罰。

值得注意的是,僅管李世聰的董事資格未受影響,但2017年時彰銀進行的董監事改選,李世聰的持股是否影響了當時的改選結果,備受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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