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

  亲人泪两行

  这条道理浅显的交通提醒

  可总有些电动车车主表示“你说啥?风太大我听不到!”

  为有效遏制和杜绝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10日至6月10日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开展为期两个月

  全市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

  电动车类型: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整治区域:巴彦淖尔市城区道路

  整治重点

  1、严查擅自改变电动车技术参数(速度超过每小时25公里的;整车重量超过55kg的;电机功率超过400W的;没有脚踏功能的),从重打击“三超”(私改超标电机、私改超标喇叭、私改超标灯光)电动摩托车。

  2、严查快递、送餐企业使用的电动车违法行为。

  3、是严查电动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阶段

  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与电动摩托车整治行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采取集中整治查处、口头警告等措施进行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1日)。采取包路段、定任务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各大队要以日常查扣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对“三超”(私改超标电机、私改超标喇叭、私改超标灯光)电动摩托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三)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6月2日至6月10日)。总结和探讨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可行性经验和做法,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予以推广应用。提出管理经验和做法,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强化路面管控

  1.要根据管辖道路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依托示范岗、形象岗以及严管街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合理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强路检路查,严查严管电动车。

  2.要加大电动车查处力度,针对电动车驾驶人擅自修改技术参数的,予以警告,并要求限期予以恢复原样。针对电动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

  3.专项整治期间,每周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车专项集中统一行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突出重点:

  以人为本、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妥善推进,上下联动,责任到人。

  依法取缔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对非法改装、改型的三轮车强制恢复原状,加强对自用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限定通行区域,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巴彦淖尔交警大队

  编辑:韩宇

  校对:石政勇

  审核:陈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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