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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С.Г.盧賈寧(С.Г.Лузянин)俄羅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研究員,歷史學博士。主要從事俄中關係史、現代中國外交史的研究。著有《20世紀的俄國·蒙古·中國:1911—1946年三國間的政治關係》等。

譯者簡介:

阿拉騰奧其爾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研究員,研究方向爲北部邊疆史 。著有《清朝圖理琛使團與〈異域錄〉研究》《清代伊犁將軍論稿》《清代新疆軍府制職官傳略》等。

從表面看,蘇聯和蒙古的傳統史學對1920—1924年間的俄、蒙、中三國的相互關係史進行了非常廣泛、深入的研究。此外,在60—80年代的論著中,還充斥着一種對那個時期所發生的一些重要事件進行杜撰的、並且帶有某些形式主義的評價——這是普遍美化歷史進程的必然結果,但這並不能抹殺作者們爲該問題的研究所做出的巨大貢獻。

蘇聯和蒙古的對華政策是怎樣演變的,蘇聯領導人基於什麼樣的現實原因決定於1921年7月派遣第五軍進駐庫倫和於1921年11月5日簽訂蘇蒙協定,至今仍不清楚。1924年5月31日蘇中協定第五條的簽訂過程至今仍未得到充分研究,尤其是蘇聯傳統史學觀點認爲,莫斯科同意把外蒙古“歸還”給中國實質上是一種表面行爲,其結果是爲了遠東的和平與安寧必然與中國達成妥協。在承認這一舉措的確是蘇聯方面做出的一個極大的妥協的同時,還必須指出它的真實的,蘇聯領導人一貫推行的動機——維護遠東和平、在中國點燃“革命之火”或其他戰略目標?說到這裏,蒙古對莫斯科意味着什麼,是蘇中關係中的一枚“輔幣”?或者是這個關係中的一個對某些問題具有其自己的立場的真實主體?

在這個方面,美國學者布魯斯·艾列曼(BruceA.Elleman)不久以前發表的一篇文章特別引人注目。作者在文章中依據臺灣史料就此問題闡述了自己獨特的立場,但對蘇聯和蒙古政策的演變以及越飛在“解決”蒙古問題上的作用未做闡述。

在一篇文章中回答所有這些問題以及其他許多問題是很困難的。本文試圖根據俄羅斯各主要檔案館所藏一系列最新發現的,以往鮮爲人知的文獻,提出部分思考已久問題,以供探討。

共產國際與蒙古革命

蘇維埃政府對蒙古最早採取經過深思熟慮的行動,是在國內戰爭時期。1919年7月25日,發表了闡明蘇維埃東方政策的一般原則,廢除沙俄在蒙古的條約、協定和租讓合同及建議與博格多格根政府建立平等的正式關係的《蘇維埃俄國告蒙古自治政府及蒙古人民書》。該呼籲書於1920年纔到庫倫,而且被束之高閣,沒有任何答覆。

蘇維埃俄國切合實際的對蒙政策是,在俄共(布)中央西伯利亞局東方民族部及其所屬蒙古-西藏處(1920年7月在伊爾庫茨克成立)的領導下開展地下革命工作。作爲共產國際分支機構的東方民族部是在遠東近鄰國家開展“革命外交”的主要中心。東方民族部的任務包括:在中國、蒙古、日本和朝鮮籌備和組建共產主義小組和共產黨組織;爲上述國家的反對力量提供軍事技術援助;從民族幹部當中培養職業革命者;開展思想工作。也就是說,所有這一切,都可以叫做向東方“輸出革命”。最後一種情況,在該部關於組織共產主義運動的指示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楚。特別是在一條指示中寫道:“隨着(共產主義小組——作者)的籌建,......東方民族部把它們派遣到各有關國家現場組織和領導工作,但事先須將其作爲獨立的政黨提交中央委員會並通過中央委員會交共產國際批准。”

東方民族部(1921年2月以後,稱共產國際遠東書記處)在蒙古的活動也涉及到具體的組織技術問題。例如,1920年12月17日,在東方民族部會議上探討了建立蒙古民族統一戰線以便同中國帝國主義進行鬥爭的問題:組建蒙古遊擊隊並向其供應武器,派遣教官;蒙古革命小組對待漢人和對待居留蒙古的謝苗諾夫分子的策略。根據後一條,蒙古人被告知在中國人同謝苗諾夫分子的鬥爭中保持中立,促使他們彼此發生衝突。

1921年2月,恩琴在蒙古的頻繁活動(佔領庫倫,驅逐漢人,恢復博格多格根君主地位,破壞庫倫革命小組等等)使共產國際的任務變得更加緊迫而且具體。1921年2月10日,遠東書記處做出決定:“恩琴之佔據蒙古,對共產國際和蘇維埃俄國形成了失去其革命基礎的威脅。......日本建立了一條黑色緩衝帶:濱海洲有謝苗諾夫,滿洲有張作霖將軍,蒙古有恩琴男爵,......摧毀這一緩衝地帶,至少摧毀其蒙古一環,就是共產國際和蘇維埃俄國的首要任務。”從政治學的觀點看,共產國際的任務簡單化了。因爲,在此之前一直受抵制的中國因素已退居第二位,這使蒙古的解放事業不僅具有消滅“階級敵人”的性質,同時還具有清除對西伯利亞邊界構成危險的在蒙古的軍事基地的特點。

在軍事方面,在消滅恩琴亞洲師的問題上出現了兩個方案。共產國際遠東書記處領導人Б.З.舒米亞茨基(Б.З.Шумяцкий)於1920年冬提出了以蒙古革命隊伍爲“誘餌”,引誘恩琴進入蘇維埃邊界然後將其粉碎的計劃。他在致外交人民委員Г.В.契切林的一封信中指出:

“這個計劃可以避免麻煩......蘇維埃俄國亦不必出兵庫倫”。另一個方案(這個方案由遠東共和國政府擬訂)則正好相反,提出向外蒙古首都派遣遠徵軍。

上述分歧只是蘇維埃政權領導人關於蒙古全面“革命化”的廣泛討論中的一部分。例如,1921年6月1日,在俄共(布)中央委員會遠東局、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外交人民委員部、第五軍革命軍事委員會和遠東共和國政府四方代表的聯席會議上,就蒙古革命政策問題展開了激烈的鬥爭。遠東共和國的部分領導人——副總理Н.М.馬特維耶夫(Н.М.Матвев)以及第五軍司令А.馬季雅謝維奇(А.Матиясевич)——堅決反對曾在計劃會議上討論過的出兵庫倫的方案,稱這是一種“拙劣的政治冒險”。尤其是第五軍司令說:“佔領庫倫是一會事,至於恩琴則是另一會事。在軍事上,恩琴對我們並不構成威脅,應將恩琴問題與佔領庫倫(這是一個外交問題)分開”。

與此相反,另一部分政治家——遠東共和國總理А.М.克拉斯諾謝科夫(А.М.Краснощеков)、遠東共和國軍事部長Н.布羅夫(Н.Буров)——則認爲,恰恰從政治方面看,佔領庫倫對於支持蒙古和中國的革命運動非常必要。在會議總結性決議案中寫道:“(1)蒙古戰役對於顯示遠東共和國和蘇維埃俄國的力量、對於保障我們的後方、作爲反對張作霖的一種方法和培養中國和蒙古革命階層都非常重要;(2)目的是徹底消滅恩琴......`肅清'庫倫和邊境地區,並在這些地方建立蒙古民族政權;(3)政權必須是本民族的,而不是蘇維埃的,並以蒙古不獨立,而與中國按聯邦制方式建立自治爲宗旨。”

在投票表決中,“贊成”的有:俄共(布)中央委員會遠東局全體成員、遠東共和國軍事部長Н.布羅夫、外交人民委員部代表。“反對”的有:副總理Н.М.馬特維耶夫、第五軍司令А.馬季雅謝維奇和總司令Н.拉平(Н.Лапин)。

關於“革命遠徵”的決議在莫斯科平靜通過。1921年6月16日,在俄共(布)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會議上,批准了關於向蒙古派遣紅軍和遠東共和國軍隊的指示。從第五軍中派出一支由К.А.內曼(К.А.Нейман)和Г.М.切列米西諾夫(Г.М.Черемисинов)率領的遠徵隊。這支部隊與蘇赫巴託的蒙古軍一起於1921年6月28日在恰克圖地區越過邊界,並直奔庫倫。7月5—6日,遠徵部隊未遇任何抵抗(恩琴在蘇維埃出兵前夕逃離了首都)就進了城。而7月8日,由鮑道領導的“恰克圖”臨時政府就遷到了這裏,宣告政權由神權政府手中轉到了蒙古革命黨人手中,只在君主立憲制的範圍內形式上保留了博格多格根的地位。

戰役結束後不久,蒙古革命的“設計者”之一Б.З.舒米亞茨基很快對此次事件做出了評價。他在1921年8月12日致Г.В.契切林的一封信中寫道:“在蒙古羣衆當中我們造就了一些把本民族統一的命運,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將民族的存亡與蘇維埃俄國聯繫在一起的朋友。我們爲自己造就了可保護我國數千公里邊界中防守最爲薄弱的地段的同盟者......,我們已經具備了與蒙古建立和平經濟關係的可能。”

但是,並不是對蒙政策的所有反應都是一致肯定的。1922年曾訪問過中國的一位著名蘇聯外交家越飛在致列寧、托洛茨基、季諾維耶夫、斯大林以及其他蘇聯領導人的一封政治信中聲明:“蒙古的蘇維埃化不是一貫周密考慮和制訂計劃的結果。如果恩琴沒有在蒙古出現,我們的同志沒有在那裏操之過急的話,我們也不會使蒙古蘇維埃化,正如我們沒有將東突厥斯坦(新疆——作者)蘇維埃化一樣,儘管那裏同樣出現了巴奇赤(Бакич)......契切林同志對地方上的糊塗蟲沒有給予應有的抵制。”

1921年的蒙古革命實際上兼有兩個相互矛盾的現象:第一、蒙古人爭取主權和獨立的傳統努力,其基礎是泛蒙古主義思想和1911—1912年間民族解放運動的反漢口號;第二、來自蘇維埃俄國和共產國際的外部影響(它們在蒙古發現了在東方推行世界革命這一一般戰略的重要革命政策目標)。後一種趨勢在很大程度上“超過”了外交人民委員部的對華外交路線,造成後來蒙古問題的尖銳化和混亂。

“緩衝”外交與蒙古

1920年7月,以優林爲首的遠東共和國使團被派往北京,其使命是在中國和遠東共和國之間建立正式的經濟、外交關係。在恰克圖買賣城多次受阻之後,代表團於1920年8月21日抵達北京,並着手討論中東鐵路問題和貿易協定草案。這一時期,外蒙古還處於中國(安福系)統治之下,而共產國際在那裏只是忙於制訂革命計劃,蒙古問題在政治和外交上並不十分尖銳,因此,在優林的談判過程中沒有專門涉及此事。使團的唯一成果是1921年3月7日在滿洲裏市簽署了《開通邊界章程十二條》和《會訂東赤兩路開通車輛條件》等協定。

恩琴佔領蒙古和共產國際積極準備“革命徵討”之後,形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1921年6月27日,Г.В.契切林給出訪中國後返回上烏丁斯克並被任命爲遠東共和國外交部長的優林發去了一封急電。電報說:“與中國發生衝突的危險日益嚴峻,請赴北京,在蒙古自治和承認中國主權的基礎上設法解決蒙古問題,(向中方)闡明我國採取軍事行動的目的是打擊中國的敵人恩琴,我們承認中國的權利,一俟殲滅敵人,將立即撤離(蒙古)。”

優林的第二次訪華是在1921年7月初,並且與蒙古事件直接相關。儘管中國方面拒絕認真討論蒙古問題,但優林在談判中正式提出該問題表明,莫斯科試圖通過遠東共和國試探北京在外蒙古將來地位問題上的立場,而且俄國方面是從著名的“恰克圖系列協定”的原則,特別是在中國宗主權下的廣泛自治的條款出發的。遠東共和國在重申優林的立場後,經與莫斯科協商於1921年8月專門向北京政府提出補充聲明。該聲明稱:“蒙古地位將依據沙俄和中國關於蒙古的舊約來確定......因此,遠東共和國政府將不允許蒙古脫離中國。”

蒙古革命黨人與中國

根據一些西方作者的看法,許多西方出版物對於蒙古革命黨從一開始就屈從於共產國際和蘇維埃俄國的提法深信不疑,以致於對蒙古在對外政策問題或其他問題上的獨立立場本身卻避而不談。與此同時,雖然存在這種依附性,但蒙古革命領導人在對外政策問題上不僅有自己的立場,而且還在自己的觀點上有了本質的發展。

1920年8月,蒙古革命代表團在伊爾庫茨克與外交人民委員部西伯利亞和遠東地區全權代表Ф.И.庫芬(Ф.И.Гапон)進行談判時,蒙古人第一次以成文形式敘述了自己關於蘇維埃俄國、蒙古和中國未來關係問題的綱領。在第一次會談時,蒙古人就聲明:“1.外蒙古人民革命黨力求根據1915年的恰克圖俄、中、蒙三國條約恢復外蒙古自治,包括某些例外情況,如擴大自治和取消俄國和中國對外蒙古的雙重保護……;2.與中國各革命小組和革命組織建立密切的聯繫和接觸,......同時在對華外交行動上爭取蘇維埃俄國政府的幫助;3.擴大自己對所有蒙古地區(內蒙古和巴爾虎——作者)的影響並在將來把它們統一爲一個完整的,以聯邦或自治的形式與中國結合的國家。”蒙古人於1920年秋在莫斯科將這一綱領遞交給Г.В.契切林。

由於蒙古還存在中國的官方機構,蘇維埃領導人在這一階段對蒙古的提案採取了剋制的態度,擔心把蘇維埃俄國公開“捲入”蒙古事務之中,但不論在伊爾庫茨克,還是在莫斯科,他們都向蒙古代表許諾將提供軍事技術和財政援助並通過蒙古西藏處按共產國際路線加強地下革命工作。

1921年3月1—3日在恰克圖通過的蒙古人民革命黨的“行動綱領”(黨綱)中,曾經再次提出了在伊爾庫茨克談判中曾一度叫響的“中華聯邦”思想。特別是在該綱領中寫道:“相反,黨認爲中華民國各地各自獨立......並且以談判的方式相互建立聯邦關係是適宜的,如果華北、西藏......滿洲和蒙古都各自確立了自治權並且彼此共同建立起一個統一的聯邦制度,就沒有任何理由阻止蒙古人民加入這一聯邦制聯盟:”在另一封文件——1921年3月25日蒙古人民革命黨中央委員會“致全體中國人民、中國共產黨、工會、學生以及中國各革命小組”的呼籲書——中,“聯邦”思想被視爲中國革命運動和“把中國從帝國主義者和督軍(地方軍閥——作者)的統治下解放出來”的未來目標。

由此可見,革命前夕蒙古革命黨人的立場主要受到了兩個因素的制約:一是在中國將來有可能實行各民族聯邦這一背景下,蒙古革命黨與中國民族解放運動建立密切聯繫的革命合理性;二是舊“恰克圖系列協定”及其三角關係的妥協方式對他們的影響和外蒙古的自治地位。1911—1917年間的俄蒙正式關係的嘗試間接地成爲了蘇蒙早期接觸,這表現在“復甦”諸如“蒙古自治”、“中國主權”及“俄國居中調解”等雙方習以爲常的一些概念。

1921年11月5日的蘇蒙協定

1921年“七月事件”後,外蒙古在蘇中關係中的地位的不確定性進一步加劇,導致蘇維埃領導人在關於是否把支持蒙古政府並與之簽訂協定一事進一步合理化的問題上發生了激烈的政治鬥爭。從地緣政治和革命任務的角度看,對於蘇維埃俄國來說,必須以正式承認蒙古人民政權的形式來鞏固1921年的革命成果。但是,從擺在外交人民委員部面前的對華外交的立場上看,這一協定極其不利。因爲它使與北京政府建立正式關係這一原本就很複雜的問題變得更加複雜。形象地說就是,蒙古革命與共產國際決定了蘇維埃的遠東外交。

Б.З.舒米亞茨基是主張簽訂協定的主要“發起人”和推動者。1921年10月初,他隨同蒙古代表團來到莫斯科後,馬上積極開展說服工作,鼓動蘇維埃領導人應正式承認蒙古。但他關於外蒙古對俄國的意義的論據遭到外交人民委員部部分官員(加拉罕、越飛等)的強有力的抵制。他們公開向他聲明:“......在出面調停(中國和蒙古——作者)前夕,卻突然拋出一個單方面的協定,在原則上是行不通的。”

1921年10月上旬,在外交人民委員部和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範圍召開了三次會議和兩次專門委員會會議,激烈討論這一問題。根據目前所掌握的資料來看,Г.В.契切林本人轉而支持Б.З.舒米亞茨基,對其給予高度的評價,並對他在蒙古事務中的權威性表示了信任。另一個有利於締結協定的有利的論據與蒙古在這一時期對蘇維埃俄國的地緣政治意義有關。例如,Г.В.契切林在1921年10月18日致列寧的一封信中寫道:“革命政府(蒙古——作者)是我們手中的一張王牌。它的成立徹底粉碎了日本建立從太平洋到裏海的反革命戰線的計劃,由於有友好的蒙古的遮擋,我國相當長的一段邊界線變得十分安全了。”

經過討論,談判最終被確定下來。Б.З.舒米亞茨基本人因不願插手此事拒絕參加正式談判代表團,似乎躲到了“幕後”,但事實上,他在籌備蘇維埃官僚機構個別問題——從爲蒙古人獲得上百萬銀盧布的貸款到分配印製蒙古紙幣的訂貨等——方面,卻做了大量的工作。

談判於1921年10月中舉行。蒙古方面參加談判的有:丹贊(蒙古革命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代表團團長)、蘇赫巴託(軍事部長和總司令)、車林多爾濟(外交部副部長、經驗豐富的政治家,曾在自治政府中供職)、西林達木丁(博格多格根呼圖克圖的代表)和翻譯巴圖汗。蘇維埃方面有:С.И.杜霍夫斯基(С.И.Духовский)和Б.В.格次(Б.В.Гец)。

談判中,蒙中關係及決定外蒙古地位的問題很快突顯。值得注意的是,在談判臨近開始之時,蒙古人放棄了自己最初的“自治”立場,而且把外蒙古地位視作“獨立於中國”。這一變化始於1921年8月,當時,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外交人民委員部在致蒙古政府的“關於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同意在蒙古保留蘇維埃軍隊”的照會中,因兩次使用“自治的蒙古”這一說法,引起早已將蒙古地位視爲獨立的蒙古革命黨中央委員會和政府大部分領導人的極大不滿。不久,“自治的蒙古”這一說法就從蘇蒙正式文件中很快消失。

蘇維埃領導人的態度是,在中國舉行的三方談判必須以俄國居中調解和外蒙古自治爲基礎。這就需要明確蒙古人參加將來與中國進行的談判的方式。根據Б.З.舒米亞茨基和Г.В.契切林的觀點,應在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代表(巴意開斯)和作爲蒙古經驗豐富的權威外交家的車林多爾濟到達中國後,再提出這個問題。與此同時,蘇維埃方面引述蒙方早期文件,建議在擬議中的協定將蒙古地位確定爲“未來中華民國各族聯邦中一自治成員”。

該建議遭到蒙古人的拒絕。此後,雙方互換聲明並達成妥協。蘇維埃領導人在聲明中稱:“自由蒙古與中華民國在俄國的居中調解下即將舉行的談判,將會迅速消除障礙”。蘇方聲明中“自由蒙古”的提法,是被丹贊以及代表團其他成員作爲蘇維埃領導人支持蒙古獨立的方針的證明所接受的。

在談判過程中,還出現了另外兩個同樣尖銳的問題:烏梁海邊疆區(圖瓦)問題和舊俄國的租界地問題。關於後者,蒙古人反對蘇方關於在向某一方轉讓這些租界時俄國將保留第三方權利的提議。丹贊不斷引述1920年秋外交人民委員部致蒙古代表團的正式聲明,稱蘇維埃領導人應完全無條件地放棄舊沙俄租界地。

在烏梁海問題方面,丹曾建議在協議文本中增加一項關於將該邊疆區置於蒙古人民政府權力和管轄之下的條款。在1921年9月9日Г.В.契切林致烏梁海人民書中所闡述的外交人民委員部的正式立場包括以下幾方面:蘇維埃俄國不把這塊領土視爲自己的領土,而把它的自決與“蒙古的解放運動”聯繫在一起。在這一圓滑的措辭背後有更爲具體的原因。在蘇維埃領導人中有人不無根據地認爲,在蒙古作爲一個國家的國際地位還沒有確立和不再擔心蒙古和圖瓦會落入中國人裏手以前,談論將圖瓦歸還給蒙古爲時尚早。

烏梁海問題和租界地問題使談判陷入了破裂的邊緣。例如,Б.З.舒米亞茨基後來在致著名的共產國際人士、蒙古軍隊革命軍事委員會領導人Э.З.仁欽(Э.З.Ринчино)的一封信中回憶起這次危機,他寫道:“談判中有一段時間,我曾想拋棄一切,一走了之。原因是因爲丹贊以及其他人完全不理解事情的意義所在......,爲了說服我方人員相信丹贊一竅不通和庫倫......牢不可破就需要3天時間。”

1921年11月5日,《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和蒙古人民政府關於建立俄蒙友好關係的協定》(即《俄蒙修好條約》——譯者)簽字。協定全文包括序言和正文13項條款,是一個折中的、措辭圓滑的協定。根據彼此達成的協議,協定中沒有寫進關於外蒙古的國際法地位及其與中國的關係和關於烏梁海邊疆區的條款。關於租界地的問題被載入1921年11月5日的《協定補充議定書》之中。通過該議定書,蘇方獲得在將俄國租界地轉讓給新股東的時候享有“第三方”權利。與此同時,雙方還簽訂了關於在莫斯科爲蒙古印製紙幣和向蒙古人民政府提供一百萬銀行儲蓄白銀貸款的幾個祕密協定,以保證貨幣的發行和滿足其他需求。

蘇維埃俄國和蒙古1921年11月5日的協定是蘇蒙政治聯盟——在這個聯盟中,蒙古不得不充當次要的、附庸的角色——形成過程中的第一個國際協定。此外,該協定客觀上重新恢復了因1917—1920年的“動盪年代”而中斷的俄蒙傳統聯繫。對於蒙古來說,蘇維埃俄國方面的正式承認,對於維護國家完整和將來完全獨立於中國提供了一定的政治、軍事保證。除意識形態方面(支持東方的民族革命運動)的考慮外,從國家利益——與中國和日本可能發生衝突時,在友好國家的邊界線上有了一個“緩衝帶”——的角度來看,它對蘇方也是有利的。

早期蘇維埃駐華外交官和蒙古問題

莫斯科和庫倫因爲簽訂協定都慶祝了勝利,但正如事態發展所表明的那樣,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出兵庫倫、宣佈人民政權成立、在莫斯科進行談判和簽訂協定,只是一場序幕,而充滿戲劇性和各種出人意料的事件的活劇是在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全權代表巴意開斯於1921年12月12日到達北京後在那裏上演的。

巴意開斯談判大綱其“蒙古部分”是基於三個“步驟”擬訂的,也就是說,必須以已知的條件,即蒙古代表參加談判、俄國居中調停和外蒙古自治爲前提。該大綱是在蘇蒙談判期間在莫斯科擬訂的,Г.В.契切林、Б.З.舒米亞茨基和巴意開斯本人直接參與了大綱的擬訂。蘇維埃領導人期望與中國找到一個外蒙古的存在能夠被接受的形式,並且不因此而喪失已獲取的地位,在那裏保留本國軍隊和1921年11月5日的蘇蒙協議。但蘇維埃領導人完全沒有考慮到形勢的嚴重性:儘管國內內亂紛紛,中國原則上並沒有打算接受蘇方解決蒙古問題的“步驟”。沙俄當年辦成的事情,蘇維埃再去重複已不可能。況且巴意開斯在赴北京的時候,在某種程度上就已經註定了要遭到失敗,因爲他帶着莫斯科要他儘量迴避蘇蒙協定的策略上錯誤的指示。

來自北京的最初報告證實了全部擔憂。例如,巴意開斯在1921年12月23日致Г.В.契切林的電報中稱,已向張作霖的代表聲明“在中國政府與蒙古的相互關係得到解決之前,不會從蒙古撤兵”。1922年1月,巴意開斯報告說,他遭到了因接到蘇蒙簽訂協定的情報而引發的潮水般的指責。不論在報刊上,還是在官方系統都連篇累牘地進行了指責。1922年5月1日,中國外交部交給巴意開斯一份關於蒙古問題的特別公函,其中特別提到:“在執事初到北京時,曾經面詢。執事復以並無其事(蘇蒙協定——作者)。乃日前與執事晤談,又以近日報紙登載約文,特再提出詰問,執事竟認爲事實等語。......本國政府實難容忍。爲此特向執事嚴重抗議。所有勞農政府與蒙古私訂無論何種條約,中國政府絕不承認。”

雖然受到巨大壓力,但巴意開斯爲實現莫斯科的指示一直鬥爭到最後。1922年2—6月間,他與中國外交部代表就“蒙古主權”或“中國宗主權”,蒙古政府應該不應該參加談判,或者蘇維埃俄國應該不應該充當中國和蒙古之間的調停人等問題展開了漫長、艱難的爭辯。同時,他還試圖討論其他一系列問題,其中包括中東鐵路問題和中國所欠沙俄債務問題,但蒙古問題決定了談判的總進程,代表團能否取得成功完全取決於蒙古問題能否得到初步解決。因此,莫斯科在蒙古問題上的最初立場導致了繼優林之後第二個赴華外交使團遭到失敗。

1922年7月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新外交代表越飛的使華並不是使團形式上的簡單更替,它表明蘇維埃領導人正在尋找一種看待中國的全新的視角,其中包括在蒙古問題上的角度。而後者的相對複雜性使得越飛本人也不抱任何幻想。他在一封致莫斯科蘇維埃領導人的政治信件中寫道:“蒙古是我國對華政策中最脆弱的地方,也是帝國主義者手中用來反對我國的唯一法寶。”自出使之日起,他就給自己提出了目標,要說服莫斯科徹底改變其在蒙古問題上的立場,也就是說,放棄三方談判、外蒙古自治以及像優林和巴意開斯那樣單獨或首先專門討論蒙古問題的想法,而是在一次全體會議上將蒙古問題與其他問題放在一起同時加以討論。

俄共(布)中央委員會政治局否決了這一立場。1922年9月初,政治局在討論了越飛最初寫回的幾封信件後向他發出了指示,仍要求實現蒙古自治和蒙古政府參加談判的目的,並指出,這“並不會破壞中國的主權”。

在這種情況下,爲了挽救談判和說服Г.В.契切林、Л.Д.托洛茨基、Г.Е.季諾維耶夫(Г.Е.Зиновьев)等人,越飛向莫斯科提出了更爲重要的論據,這是他詳細分析中國和蒙古的各種事件的結果。

第一、越飛解釋說,“放棄”蒙古有利於中國的革命運動,歸根結底有利於世界革命。他接着說,中國革命的特殊性與南方反對“督軍”(各省軍閥,他們在中國是和“自治”的概念聯繫在一起的)的鬥爭相聯繫。蘇維埃對“蒙古自治”的支持,在中國“不僅會被視爲對其內政的干涉,......而且,更糟糕的是,會被視爲針對孫中山的反革命立場。”

第二、越飛在闡述將蒙古歸還給中國的合理性的同時,還涉及到民族自決權問題,並提醒蘇維埃領導人注意民族自決權的條件性和相對性。他寫道:“我們又一次完全正確地將小的亞美尼亞人民的利益出賣給大的土耳其利益,因爲在世界範圍內,土耳其人的民族運動要比亞美尼亞人的民族鬥爭重要得多......”,他繼續寫道,“但我無論如何都不明白,蒙古的布利亞特人(我們將其稱作蒙古民族),對於我們而言是那樣的親切,以致於我們爲了滿足他們的要求應該犧牲我國的整個遠東政策並且間接地犧牲我們的世界革命。”由此他得出了結論,認爲蒙古人對自決和脫離中國的權力對於革命運動的宏偉目標來說是“有害的和不必要的”。

類似的“革命”笑話和因爲一個“偉大思想”拿整個民族和國家的命運做交易是那個時代的普遍現象。越飛其實發展了1919年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會關於民族自決權問題的討論中一個赫赫有名的思想。大會討論了В.И.列寧起草的一個綱領草案,特別是其中的民族政策部分。就列寧的報告發言的Н.И.布哈林聲稱,作爲綱領民族部分基礎的不應該是民族自決權,而應是關於各民族無產階級聯合的論題。他以自己的觀點提出“每個民族勞動階級”的自決權供大會討論。對於還未形成無產階級的國家,布哈林允許存在“民族自決權”。他說道:“如果我們爲殖民地提出`民族自決權'的口號,我們什麼也不會喪失,相反,還會獲利,因爲整個民族的聯合將損害外國帝國主義。”換句話說,布哈林指出了這一從階級合理性出發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賦予,在另一些情況下則可以剝奪的“權力”的臨時鼓動性特點。Г.Д.皮雅塔科夫(Г.Д.Пятаков)和列寧在人民委員會議的代理人А.И.雷科夫(А.И.Рыков)支持“特別受黨寵愛的人”,雖然列寧主義原理被寫進了綱領之中,但討論反映了該款項順應世界革命運動潮流的形式主義的和“實用的”特點。

越飛贊成“歸還”蒙古的最後一個論據與中國政治力量的分佈特點密切相關。當時共產國際所依靠的孫中山及其臨時盟友吳佩孚都贊成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中國,外蒙古的自治“沒有被列入”其中。在蘇維埃軍隊暫時“滯留”蒙古的問題上,越飛雖然於1922年預先獲得了孫中山和吳佩孚的支持,然而中國領導人則各有各的打算。孫中山打算利用蒙古及其背後的蘇聯作爲物質技術基地和從四川向蒙古邊境調遣百萬軍隊的宏偉計劃中的屯兵場,而吳佩孚則對越飛籠統地聲稱,他的部隊將於1923年春輕而易舉地取代蘇維埃軍隊,蒙古問題自然會迎刃而解。還剩下一個張作霖,他在口頭上支持蒙古自治的主張。但是越飛對這位滿洲地方官的坦率聲明表示極大的懷疑。一旦時機成熟,他隨時準備佔領蒙古,更何況張作霖與孫中山不同,他並不是蘇聯和共產國際在中國的戰略盟友。

根據上述論據,越飛提出瞭如下的談判策略:(1)在未來協定中,不突出對蒙古的特別注意,僅限於載明蘇聯承認中國主權一條;(2)保留1921年的蘇蒙協定,如果中國人要求廢除該協定,就向中國提議“不正式審議該協定”;(3)在各項蘇中文件簽字之後約定撤兵期限,再宣佈蘇聯準備從蒙古撤兵。

應當說,越飛的“行動綱領”雖然遇到困難,但最終獲得了莫斯科的通過。蘇聯領導人基本上同意了他關於蒙古問題的談判的策略方針,但並沒有放棄堅持(蒙古)自治的希望,而是一直在利用其他各種渠道發揮影響。1923年秋,在蔣介石訪問莫斯科期間,Л.Д.托洛茨基和Г.В.契切林再次提議研究關於給外蒙古給予自決權的問題,引起蔣介石的強烈不滿,全面加深了他對蘇聯政策的不信任感。

1923年9月5日,以加拉罕爲團長的正式外交使團抵達北京接替被派往日本的越飛。這時,越飛關於蒙古的主張被莫斯科認爲是非常必要的,是中國革命運動的需要提出的要求。越飛關於蒙古的“構想”實際上成爲加拉罕進行談判的基礎,他正式完成了談判事宜。而且雖然在其他問題(中東鐵路、償還債務等)上並非一切順利,但在加拉罕提出一系列正式聲明之後,蒙古問題退居到次要地位。例如,1924年2月,加拉罕在北京與“全國外交聯合會”代表會談時說:“蒙古問題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問題。我們認爲蒙古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我國從不懷疑中國對蒙古的主權”。

對於加拉罕關於蒙古的許多聲明,日本駐華使館的《華北旗報》發表了有趣的評論文章。文章寫道:“布爾什維克代表第一次承認蒙古是中國的一部分。現在,蒙古人正在成爲他們的解放者的犧牲品,因爲巨大的利益已經擺在了地圖上。加拉罕先生帶着一個目的而來,那就是中東鐵路和承認蘇維埃政府。”

北京談判的結束和莫斯科在蒙古問題上的立場的改變影響到蘇聯駐蒙古代表的策略。1924年1月3日抵達烏蘭巴託的蘇聯新任全權代表А.Н.瓦西里耶夫(А.Н.Васильев)接到契切林的指示,指示要求他密切注意蒙古領導人不合適宜的反華情緒並消除之,要讓蒙古人認識到“自治需要一個漫長的階段”。1924年2月,在《庫倫新聞》一篇採訪記中,大使說道:“目前的局勢不允許我們談論什麼蒙古的獨立,暫時只能談論貴國的自治。”

此外,在烏蘭巴託對蒙古地位所做出的新的外交解釋並不證明蘇聯在蒙古的地位削弱了。恰恰相反,1924年5月20日博格多格根的逝世和同年11月26日“獨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國”的宣告成立在政治上意味着與蘇聯和共產國際在意識形態上的進一步接近。它的新任全權代表Т.雷斯庫洛夫(Т.Рыскулов)向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通報說:“大呼拉爾通過的憲法使其(蒙古——作者)在結構上與蘇聯的國家類型相似”。

在國際方面,對於蒙古人民共和國和蘇聯來說,烏梁海(圖瓦)地位問題始終是一個公開的問題。蒙古政府繼續要求將烏梁海歸還給蒙古人民共和國,而蘇聯領導人由於與北京的密切聯繫,與1921年11月相比,則更加明顯地傾向於反對這一合併,還提出圖瓦有被中國侵佔的危險的理由。此外,內蒙古的重要性也增大了。因爲,隨着中國革命運動的發展,共產國際開始實事求是地將蒙古人民革命黨中央委員會看作是在當地領導革命運動的直接機關,而蒙古人民共和國則是其人員和物質上的後盾。

1924年5月31日,以下文件在北京簽署:

1.《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和中華民國關於解決懸案大綱的協定》;

2.《明確協定個別條款的聲明書》(似指《中俄協定附件》);

3.《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照會彙編》;

4.《暫行管理中東鐵路協定》。

《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第五條規定,外蒙古爲“中華民國之一部分”。加拉罕同時正式聲明,一俟有關撤兵期限協定簽字,蘇聯隨時準備從蒙古撤出軍隊。

蘇維埃領導人在蒙古問題上經歷了一個複雜的、痛苦的演變歷程:從三國協定和自治到承認中國在法律上的完整主權。這種妥協首先是以中國以及世界革命的前途作爲先決條件的。與此同時,蘇維埃領導人利用這一舉措解決了本國的對華策略任務——在南方保留盟友,在北方結交以正式的北京政府爲代表的盟友。至於蒙古,儘管蘇聯承認中國主權,但它仍通過共產國際代表和大使館一年一年地不斷擴大自己的影響。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說,蘇聯在蒙古問題上的“讓步”證明,革命階級原則在蘇聯外交中還佔有主要地位,儘管它們(革命階級和國家外交)之間已顯露出本質上的分歧和矛盾。中國革命是布爾什維克對“世界之火”的最後希望。按照他們的觀點,爲了“世界之火”可以將一些小民族和國家扔進火海之中,犧牲國際法的準則。

【注】俄文原文載於俄羅斯《遠東問題》(ПроблемыДальнегоВастока)1995年第2期。中文譯文載於《中國邊疆史地研究 》2002年6月第2期 。

責編:齊雲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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