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古代怎麼稱呼,現在稱呼女兒小情人不好!最好別學這些洋不洋土不土的稱乎,情人不是什麼好東西的代稱,

叫女兒小情人,女兒小時候可能以為是愛她的稱乎,以為做情人好,長大後可能會成為別人的情人。

在我們這個大家庭裏,別說叫女兒小情人,就是誰在說話中提到情人兩個字,都會被長輩訓斥,那要求是要規規矩矩,父是父,子是子,記得那次無意說"我們家老頭去旅遊了"把爸爸說成老頭被媽媽狠狠批評說:"那是你爸爸,沒大沒小,老頭是你叫的嗎!從此再也不敢亂叫了。

所以,叫女兒小情人不合適,還是叫名字,因為女兒名字寄託著對女兒的祝福,對女兒的希望,什麼倩倩呀!美美呀,叫著多好聽。也不枉費心為女兒起個好名字,要是都叫女兒小情人,那還不亂套了!哈哈!


為何古人單單選擇」 冤家」一詞作為情人的稱謂呢?這不得不說一說我們的另一個語言習慣。民間方言中,人們不愛直截了當地表達情感,而是喜歡使用較為隱晦的詞語,有時甚至使用反正話,來含沙射影地形容自己的內心世界,這既能表達意圖,又顯示語言含蓄,很符合中國人的性格。比如,馮鞏相聲中所說到的,男人說喜歡的人」 你真好」,女人說喜歡的人」 你真壞」,就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過來看,古代文學作品中,把情人稱為冤家,其實並非就是真正仇人,而是仇人的反義詞愛人,這樣理解也就不足為怪了。

現代把女兒稱為上輩子小情人,因為太愛,打不得說不得,管不得,愛不夠,氣夠嗆還要強顏歡笑哄。是不是上輩子欠她的這輩子來討這份愛呢?有的爸爸自己都奇怪自己為什麼被女兒治的服服帖帖的,最後只能用上輩子情人安慰自己,可能上輩子欠她的!


感謝提問。

古代稱呼情人為「冤家」,現在稱呼女兒為「小情人」合適嗎?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讓我來說一下自己的看法吧?

一半合適,一半不合適。

古代稱呼情人為「冤家」。

這個說法我聽說過。

幾乎書上和電視劇都是這樣說的。

這沒有什麼好奇怪的。

也合適。

現在稱呼女兒為「小情人」。

我認為不合適。

也從來沒有聽說過。

不知道您是從哪裡聽過來的?

還是您自己發明的?

反正我沒有聽說過。

另外。

古代之所以稱呼情人為「冤家」。

是因為情侶之間偶爾會吵架。

一旦吵架。

雙方都很生氣。

有些一生氣。

飯也不喫。

身體都氣病了。

再有些就是因為在乎而傷心的流淚。

所以就把情人比作「冤家」。

其實這都只是一種稱呼。

或許以後還會出現一些新的稱呼。

至於那些合適?

那些不合適?

就看當時的時代了。

您如果認為合適?

就合適吧?

以上只是我的個人見解,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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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禮儀之邦,文明至上。古人視情人為「冤家」,是明知不合於常禮,卻因不捨而不棄,人非草木,焉能無情。情人之戀,卻越常禮。因此,「冤家」之稱呼是合乎古人之心理的。

今天,人們常說女兒是「小情人,」那是父親對女兒的疼愛,如此稱呼,是表達父女之間的血脈親情之愛。

「冤家」、「小情人」,都是愛的表達方式,只是稱呼有別而己。回答如是。


冤家本意是有仇怨,敵對的雙方。但是題主所說的『』冤家『』非此冤家。而是古代情人或者小兩口之間的暱稱愛稱。死鬼,冤家,心肝,寶貝……等等都是一種愛稱。

而我們現代對於女兒『小情人』的稱呼,可以說是迷信,或者情感的寄託。都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因為是情人,感情不能盡情的釋放,所以這輩子,做你的女兒,再續前緣。兒子是上輩子的債主,這輩子來討債來了。平時生活中因為爸爸對自己的女兒太好了,所以有人戲稱小情人。


有一個氣宇非凡的神愛上了一位凡間的女子,他乞求神靈成全他。神靈問他:「智慧、金錢、權力你要什麼?」第一次給了他智慧,沒打動他;第二次給了他金錢,第三次給了他權力,都沒打動他。於是他傷心欲絕的對神靈說:「無論把我變成什麼,只要能和我愛的女人在一起,被她呵護,被她珍愛一生,什麼都願意」神靈嘆了口氣,說:「你是真的動了情,那麼我就成全你吧」神靈把手一揮,神落入了凡間,慢慢睜開眼睛,看到她滿眼柔情萬分憐愛的看著自己。原來自己變成了她的兒子!

所以人們認為兒子是媽媽前世未了的情人。


按照科學解釋來看,小情人就是得到了對方異乎尋常的疼愛的人,按照這個標準來看,女兒怎麼著都可以奪冠呢。


個人覺得只是現在社會的一種現象,大家追趕潮流的一種表現,我一般不會這樣對對象說你小情人,感覺不合適,第一,老一輩的人一起住,說話這樣,他們會覺得奇怪,畢竟比較傳統。第二,孩子到一定年紀了,各種好奇,新的辭彙,名稱她都會學,到時候場合不對或者根深蒂固怎麼辦?


把女兒稱呼為小情人,我覺得不合適,因為作為家長和女兒情感是不一樣的。


現在大部分人都怎麼認為,我們任何適合不合適有什麼區別嗎?一個人一個思想一個人一個想法,因人而己吧,不過自我感覺合適,因為是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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