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怎麼能說好呢,你既然敢走這一步,就要想好一切所要出現的後果,情人這個關係很難把握尺度,你或許抱著嘗個鮮兒的態度去的,但是那是倆個人的事情,不是你一個說了算的,身邊很多這樣的例子,結果弄得雞飛狗跳,就算最後沒有離婚,夫妻感情也回不到從前了,那可是一輩子的得不償失。

當然了,這也要看你自己的態度了,你如果沒有想好跟她做夫妻,那就平平靜靜坐下來好好把事情攤開了說清楚,在合理的範圍內適當的給予一些補償,能雅雅的把事情處理好了最好,總比最後撕破臉皮大家都不好強,道理大家都懂,處理好了各自安好,處理不好了誰都好不了,我想對方也應該明白這個道理。

最後想說,婚姻不是兒戲,且過且珍惜。


情人好處,可結果往往出人意料。

女人是感性動物,男人是理性動物。男女雙方剛開始同意以朋友和情人相處,但日久生情,女人對男人有感情了,就想嫁給他,可男人不幹呀!只要家裡那個不是太差,不少男人一邊享受著家裡的伺候,一邊又享受著外面的溫柔,他們何樂而不為呢?可一但觸碰到他的底線,他可不像女人那麼傻,置事業、家人,名望都不顧,去另建家園。

我們村裡有一個這樣的例子,一位剛滿十八歲的姑娘,不知怎麼不顧一切地愛上了本村的一個男子,這位男子,妻子溫柔善良,勤勞能幹,已有三個孩子了,女孩讓男子離婚,男人精著你呢,車子、房子、錢財一概不要,只要三個孩子,女孩退卻了,兩人由原來的情人變為路人。試想,這哪兒是真愛,男女雙方都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罷了。

因此,我覺得還是和女方趕快斷了聯繫,如果你真的愛她,就不會提出這個問題了,自己就能解決了,既然不愛,快刀斬亂麻,感情不需要拖泥帶水,要乾淨利索。不能給女人一個名份的愛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可取的。


如果你喜歡,就娶;不喜歡,就拒絕


感情好結婚不結婚都一樣。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感覺就和人家結了婚的夫妻是一樣的,希望我們結婚後也可以像現在一樣。你女朋友想結婚你可以和她結婚啊。原來不想結婚的交往說不定過一段時間就改變主要了呢。


應貴州秀峯浪人之邀簡答:只做情人不想結婚的女人叫三陪,只做情人不想結婚的男人叫射鬼,恭喜你覓得有情人。我的原則,不想結婚的女人不睡,免的雞飛蛋打,不好收場。


說明她不守信用,所以,斷絕來往


足夠的情、完美的帥、撩人手腕惹人愛,不愛你愛誰啊!這就是傳說中的情債!夠你孫子還一輩子的![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


看你的立場了。我建議你和她果斷分手。不管付出什麼代價。就算被妻子知道,也不能娶她進門,因為以後也不會幸福。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交往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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