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際會聆聽了現代「婉君時代」代表人物的演講,內容提到網路與現實生活在3個面向的差異;「管道、時間與對象」,以及如何「Troll」網友、熱情贊助不認識的網友達成願望、在圈圈內噓寒問暖,有論述獲得迴響即可以自〝high〞,並以追隨著眾而自豪為一個〝咖〞,看似虛無飄渺但卻似有一實體,螢幕前的「Troll」對象可以因一個主題讓他(她)們出現在眼前(雖然可能一轟而散;如快閃族),由於具有輿論勢力對傳播業者而言,對此一族群也不得不另眼相待。

前面所說的3個面向即是傳播業者所關心的傳播要素,管道、時間與對象,隨時代的演進本質也在起變化,「管道」在傳統概念中可明確的指出如平面、電子;舉凡報章、雜誌、無線聲音廣播,有線、無線電視廣播等,均是孰悉的渠道,但時至今日;由於網路無國界籓籬及無載體的限制,加上頻寬的改善,幾乎可透過所孰悉的任何有形、無形的渠道乘載而傳送至〝受眾者〞,這就是現代新媒體「多通道」、「多平台」的特質。

「時間」要素(時效姓);傳統媒體因是在一天24小時當中編排節目播出,常是隨時間播送後即消逝,縱然為錯過播出時間的〝受眾〞重播,但仍然播出後即消逝,這就是時間〝線性〞的概念。為擺脫此現象唯有將時間〝線性〞改為〝非線性〞,因此在2003年啟動〝互動電視〞的同時也提出〝ON-Demand〞的服務,唯以當時的網路環境是無法提供影像穩定播出的頻寬,且提供〝ON-Demand〞的服務在當時的環境也會影響線性時間播出的收視率,廣告收益即受到影響,或許這也是讓業者裹足不前之因素。

「對象」即是〝閱聽眾〞亦或是〝受眾〞,在傳統廣播業者的眼中是〝大眾〞,因此會以取得〝最大受眾〞為目標,如此才有所謂最大〝收聽率〞、〝收視率〞,尤其配合線性時間播出,自然最好能〝一網打盡〞,時至今日〝撒網者眾〞自然無法取得〝大眾〞,但也不能為了取得〝小眾〞盡撒些小網,如此成本效益無法彰顯,也就無能力製作大型優質的節目,因此應發揮〝線性時效性〞的節目安排,即是依據日常生活習慣中的線性時間內〝受眾〞的屬性,安排適合的節目播出,以達到最大效益(收視率),並以〝互動性〞增加黏著度,再以〝非線性〞的〝ON-Demand〞捕獲〝漏網之魚〞的眼球,以達到小眾的〝吸睛〞效果,當然在規劃〝線性時效性〞節目播出的同時,即達到〝分眾〞的效果。

聽完演講直覺〝後生可畏〞,每晚泡在網路世界中的人,也體會到傳播哲學,讓我們這些被塵封近20年的理念再度被〝拍揚〞,希望能盡速瀰漫不要瞬間再度落地。

 

註:典型的傳播包含以下幾個要素(即拉斯韋爾的5W模式):

  • 傳者/發訊者(Source/Sender) who
  • 訊息(Message) say what
  • 渠道(Channel) in which channel
  • 受眾/受傳者(Receiver) to whom
  • 效果(Effect) with what effect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