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作价2700万元,被告最终以2688万购买涉案物业

廉政公署今日(18日)落案起诉一名买家,控告她涉嫌向一名地产代理提供8万元贿款,商议在交易时以较低价格购买一个作价2700万元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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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琼,53岁,工程公司东主,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2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的客户,她打算在西九龙某私人屋苑购买一个单位。美联物业为她物色了一个连车位的物业,作价2700万元。被告最终以2688万购买该物业。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或约于2018年7月28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一名受雇于美联物业的物业代理提供2万元,作为该物业代理商议较低买价让被告购买该物业和促致该物业买卖的诱因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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