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份既是員工又是股東,股東按照股東間的約定分紅,員工按照公司標準發放工資,分開計算,就沒那麼複雜了。


這個情況就看你們事先怎麼約定的,或者說這個事情主要靠談的。這3000主要是當作工資,還是分紅,當作工資的話,先從工資裡面扣,扣完再平分剩下的7000。如果當作分紅的話,就是一人5000嘍。

從納稅籌劃的角度說,哪怕要平分5000,你也可以將其中3千當作工資,或者整個5000都當作工資,免稅的。


1、沒有工資您可以招來員工嗎?

2、沒有保底工資您能招來員工且有任務要求嗎?

3、如果沒有1萬的盈利,這個問題就成了假命題。


出資本的股東和技術入股的股東在盈利分配中可以不同,要依據公司章程。


工資也算公司的成本


謝邀!

首先合夥股份一人一半就是錯誤的股權分配,當然剛開始收益不大,無關緊要,但是萬一以後生意越來越好,收益越來越大呢?你做的累死累活,人家躺賺,你願意麼?結局就是辛苦做起來的企業分道揚鑣,你們關係交惡,從此老死不相往來。

其次,一個人不管事,一個人全職,那麼盈利部分的分紅應該是10000-3000,剩下的7000纔是分紅,因為全職股東不僅出資,而且他還付出了自己的時間、精力,這些都是自己作為一個公司員工應得的收益,剩下的分紅纔是你們按股份進行分配的。

個人見解,不喜勿噴。


我知道呀,如果是賺了一萬,我們一人分5千,是我從5千裡面拿3千給他,還是從盈利1萬裡面減去3千,剩餘的7千按照股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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