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先看你和對方簽訂的協議是如何約定退出機制的,如果協議中有約定按照協議條款執行(前提是協議是合法的),如果沒有協議約定先覈算一下公司的凈資產,如果出去所以的債務公司依然有資金的話,那麼按照持股比例退出,如果公司是虧損,那麼股東有填補虧損的責任。注意協議股權轉讓協議與股東會決議等法律文件,希望可以幫到你!


如果是合夥企業,先看合夥協議,協議有約定按合夥協議中的條款處理。如果沒有合夥協議,則通過協商處理。如果合夥協議,協商不成,則按成立公司時的出資比例處理。合夥協議,協商,出資比例,這三者的依次選擇。希望能幫助到你。


謝邀,這是經常碰到的事情,正常來說都是按照約定,按照合同辦事,當初有怎樣的約定的就按照怎樣的約定退出來即可,如果沒有的話就雙方合理協商,一般也看投入金額大不大,既然要退出,理論上是要承擔公司的虧損的,比如公司虧損了100萬,退出的人如果佔20%股份,那應該是承擔20%責任也就是20萬的負債的,但既然退出來,也就是如果破產清算的話,20%的股份同理是佔有20%的總資產的,總資產如果是超過100萬,20%即20萬,剛好是可以抵消的。也就是乾淨的退出來,但一分錢也沒得拿走,如果公司發展前景還是可以的,以及前期投入很大,目前的資產可以覆蓋損失的,其實就是按照資產減去損失後再算退出去的話可以分多少錢回去。然後股份全部轉給另外接盤的人 ,或者回購。


與人合夥開公司一定要清楚六項機制,不然公司做大了都不是你的武漢創業曉鳥財稅的視頻 · 3 播放

先看下之前的協議和章程裏有沒有約定退出方式,有的話按協議走。沒有的話,股權退出一般是對外轉讓給其他合夥人或者第三方,價格是雙方協商確定。


如果簽訂有合夥協議,就按照協議約定方式處理。如果沒有簽訂協議或協議沒有約定,可以雙方協商,比如評估股權價值之後,作價轉讓給其他合夥人,但公司此前的負債,該股東退出前是需要承擔的。


老生常談,看當初合夥怎麼談的吧,沒有談的話一半一半嘍


你們之前有沒有簽訂退出協議? 有簽訂就按照退出協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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