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醉汉大闹公车拆毁车资投钱筒 乘客惊吓纷纷下车走避。(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 袭警!男挥拳阻醉汉伤警见义勇为,法官主持正义免刑。(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记者郭世贤翻摄)

记者郭世贤/新北报导

2019年3月5日凌晨基隆市警四分局大武仑派出所接获报案,张姓、余姓警员前往处理酒醉闹事案件时,张姓员警被简姓醉汉持钥匙刺伤头部流血。在旁苏姓民众看到后出手阻止,被简男控告伤害。基隆地院审理认为,张姓员警证称因为苏及时阻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为考量避免扼杀民众正常理性见义勇为的国民感情,宣告免除其刑。

判决指出,2019年3月5日凌晨警方接获报案,指在某巷弄有人酒醉闹事。大武仑所张姓、余姓警员随即赶赴现场,到场时看到简男,因酒醉大声喧哗,并且一直骂脏话。两人为免影响民众安宁,便好意搀扶简男返家,但简男一直无法说清楚住家在哪里,搀扶过程中,简男突然右手持钥匙攻击张姓员警,造成张头部受伤流血,情况相当危急。

在旁的28岁苏男,看到酒醉简男突攻击警员情况危急下,便出手制止,因简男酒醉现场混乱,余姓员警也上前压制,造成简男受伤,经验伤头部钝伤、左侧眼球及眼眶组织钝伤、胸壁挫伤、下背挫伤,并提起告诉。

基隆地检署检方侦结,依伤害罪嫌声请简易判决。简易庭审理中张员出庭证称,简男突然持钥匙攻击他,苏才出手阻止。他当时受伤了,情况很乱,最后是搭救护车就医。当时要不是苏及时阻止,他可能伤得更严重。

法官指出,简男先破坏平和法律秩序,妨害民众睡眠宁静再先,警员到场处理,攻击简敬员警受伤在后,苏男才帮忙出手压制,否则张员受攻击后果不堪想像。

法官认为,本案需综合判断起因、时地、目的、手段及动机等,方能维护实质法律公平、正义。简男伤势尚属轻微,考量苏男犯罪动机,目的及客观犯行、主观恶性,显可悯恕,为避免无意义刑罚执行耗费国家资源及违反国民感情,宣告免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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