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古時並不是嚴格要求韻律的,這在杜甫、白居易的詩作中可以看出。但是大致要求還是有的,比如頷聯對偶等等。加上如今許多字詞已經變音,所以現在看的不押韻或者平仄不符,也屬正常。


這兩句詩的平仄按古韻,或者按平水韻是合格律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這裡的 得 字是古入聲字,現已派入到平聲字裏。所以,不能按今聲韻來看。此首詩屬歌行體一類的!也可押通韻,還可變韻,也可押平聲連韻,還可押仄聲連韻。比較靈活多變。可對仗,也可不對仗。可言情,可敘事,唐詩三百首裏把這種詩體編入樂府詩裏。此論是否正確,還望方家指正評說。


這兩句完全符合格律。因為「得」字在古代為入聲字,屬仄聲。

這兩句的基本平仄為: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這是基本平仄,個別地方如「一、三」可不論平仄)。所以從平仄交替、粘對法則皆符合近體詩格律。

即使不合格律,也未必可以稱為打油詩。因為古體詩(古風)也不須按格律寫,故不合近體詩格律。打油詩往往比較淺白、口語化,較通俗易懂,所以即使不合格律,但語句還是比較雅緻的話,也不能亂稱為打油詩,可算作古體詩。

打油詩如:天地一籠統,井上黑窟窿;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腫。這詩寫得非常口語化,通俗易懂,缺乏文雅,即可稱呼為打油詩。


現在讀古詩詞,有的可能不合格律,因為同一個字古今讀法不同。就現在各地方言不同格律也不同。不知道我說的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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