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陈志贤╱台北报导】

艺人邵昕今年3月间因酒驾被逮,酒测值为0.28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送办。台北地检署28日给予邵昕缓起诉处分,期限2年,检察官要求邵昕须捐出他经营的牛肉面店1000包牛肉面料理包送给弱势团体。

本案是北检继知名面包店「胖达人」非法使用人工香精案,要求前负责人庄鸿铭制作5000个天然酵母面包,免费提供给检方指定的弱势团体及个人,换取缓起诉后,第2起要求被告捐赠食品给弱势团体的事件。

据了解,邵昕的牛肉面料理包,最便宜的价格为5包1000元,估算他因酒驾所捐出1000包的价格约20万,不但是北检首度要求酒驾被告捐牛肉面的事例,亦创下酒驾缓起诉金额纪录。

邵昕今年3月18日晚间在安和路自家火锅店试新菜后,吃了2、3碗的姜母鸭,打烊后开车回家,19日凌晨行经基隆路高架桥附近遭大安警分局员警拦检酒测,因酒测值为0.28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险罪嫌将邵移送台北地检署,检方讯后谕令邵以5万元交保。

邵交保后,3次鞠躬道歉,强调会好好检讨,「我做了不好的示范,感到非常惭愧」。

检方考量邵坦承酒驾,态度良好,同意给他缓起诉,条件是要求他捐出牛肉面料理包给弱势团体,邵一口气就同意捐出1000包,检方给予缓起诉处分。

法律规定,酒驾缓起诉案件,检察官须依职权送二审检察署再议,因此北检已将全案送高检署再议,若高检署驳回再议,缓起诉才算确定,北检会在缓起诉确定的6个月内,要求邵昕捐出1000包牛肉面料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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