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悅之死讓孟子無語2011年10月25日 08:22:22分類:未分類

    小悅悅終於沒活下來,引來眾人一片唏噓,刺痛了國人久已麻木的良心。我想假如先哲九泉之下有知,最先跌眼鏡的一定是兩千多年前的那位孟老夫子: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人怎麼都變成了這樣?!我們似乎都不記得(甚至不知道),他曾信誓旦旦地用孺子入井這個假想的例子來證明「仁心」的普遍存在:你看這個小孩向一口井爬過去,快要掉下去了,你只要是人就一定會上前把她抱起,至少心裡會有這種衝動。現在就有這麼一位不幸被碾軋的孩子躺在地上,那十八位路人竟無動於衷、若無其事,任由她走向死亡,最後還是一位良知未泯的拾荒阿姨將她救起,而她因為做了這麼一件在孟子看來凡是人都該做的事情而幾乎成了當代道德楷模。我不知道這十八位路人究竟是因為害怕遭訛等顧慮而打消了救人念頭,還是壓根就沒動過這念頭;總之,他們用自己的不行為否定了孟子以為不證自明的真理:人者,仁也;凡人都有惻隱、同情之心,在生死存亡之際會出手相救,至少對面臨生命危險的兒童不會見死不救。  其實,我相信國人的實際道德狀態不至於那麼糟糕,過路人中必定還是有人想救,但是之所以見死不救,最大的「理由」莫過於明哲保身:自南京彭宇案發後,見義勇為、熱心救人者遭訛詐在全國已不止一起,致使國人談「救人」色變,即便遇到觸動自己惻隱之心的險情也絕不敢輕易出手相救;甚至有人稱那位拾荒阿姨之所以敢救人,也正是因為窮,所以不怕訛詐,似乎財富就是道德的死地。這種由道德墮落和制度愚蠢共同造成的當代中國特色現象,蓋孟老夫子當年始料未及。如果好事做不成,反被敲竹槓,甚至惹上牢獄之災,那麼即便孺子遭遇生命危險,是否相救似乎確實成了一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見死不救,孟子勢必也能理解;不過這樣一來,他的那個例子就不好用了。在制度和道德交替墮落的環境下,要證明國人是否還具備常人所應有的善心,還真成了一件形而上的難事。面對悅悅之死,連睿智而善辯的「亞聖」都要無語了。  當然,孟子不會真的無語,他一定有一大套道理要開導當代中國人。以孔孟為代表,儒家學說的精華在於不斷提示人的內在價值,並促使每個人認識真實的自我,進而讓自己的行為符合人的真性。趨利避害固然是人的本性,但人並不只是一個各種感覺附體的虛殼,人的行為並不簡單受各種外在的利害關係擺布。相反,「人人有貴於己者」;每個人生來都有上天賦予的良善本性和內在尊嚴,人的行為必須和自己的真性相稱,否則就等於自暴自棄,自己貶損自己的價值和尊嚴。既然人人都有尊嚴,人不僅有維護自己尊嚴的權利,更有尊重他人尊嚴的義務。事實上,兩者沒有任何矛盾;如果一個人不尊重他人甚至有意損害他人的尊嚴,自己怎麼可能有尊嚴呢?尊重別人,也是尊重自己的一種方式;愛護別人,也是愛護自己的一種方式,因為幫助別人,就是在幫助自己保全了善的真性。因此,救人固然是對別人好,但首先是對自己好;見死不救看上去自己毫髮無損,實際上是在貶損和侮辱自己。  儒家君子「行己有恥」,正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有尊嚴,不會去做貶損自我尊嚴的事情而讓自己感到恥辱。小人則看不到自己的尊貴與尊嚴,因而做事無所顧忌;只要不受法律懲罰,偷了便宜就是好,高興還來不及,有什麼恥不恥的?遇到小悅悅這樣的情況,君子和小人的行為截然不同。一個君子會毫不猶豫出手相救,而不會有其它考慮,因為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救人固然可能遭遇訛詐等風險,但見死不救卻是對生命的漠視和摧殘,還有什麼比這更嚴重的道德犯罪!做此一件事,足以讓自己恥辱和愧疚一輩子;與此相比,那點風險算什麼?又何故讓自己的良心受煎熬?一個小人則視情況而定:如果自己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那麼內心難免受到觸動,或許會出手搭救,至少打個120急救電話;但是如有任何風險,那就裝作沒看見,反正自己不能喫虧。然而,在孟子眼裡,這麼做表面上沒喫虧,保全了自己,實際上是喫大虧,因為他傷害了自己的良知和本性,把自己從一個值得尊重的人降格為面對生命都不知敬畏的麻木不仁的動物。儒家教誨的根本在於,人沒有必要如此對不起自己;其實只要敢於誠實反思、面對自我,人人都能發現自己的內在尊貴,人人都能以符合自己真性的方式有尊嚴地活著。  在經過幾十年「運動」、「鬥爭」、「批判」之後,儒家道德傳統被清剿殆盡,留下所謂的當代「信仰危機」,其實就是道德人格空殼化的結果。每個人都成了純粹受物慾驅使的小人,為了趨利無所不為,為了避害自甘墮落。對於那18個置若罔聞的路人,孟子的詮釋只能是當代中國小人太多了吧。悅悅之死之所以是中國社會的恥辱,正是因為太多的國人似乎已徹底忘記了自己的內在價值和尊嚴,把自己降格到只知道趨利避害的一般動物的份上。顧了小我,卻丟了大我;保全了利益,卻失去了人格。這種佔小便宜喫大虧的「買賣」之所以屢屢發生,都是因為國人失去了反躬自省的能力——用孟子自己的話說,「弗思甚也!」以至不知不覺中,道德集體滑坡到人類文明的底線。當然,人格墮落的後果遠不止體現在悅悅一件事上;看看每天發生在我們周圍的那麼多事,根子不正在於我們早已把祖宗的教誨忘得一乾二淨嗎?  彭宇案等制度缺陷固然對救死扶傷提高了道德難度,卻不能為國人的道德冷漠負責。事實上,制度弊端本身也至少部分是多數人的冷漠造成的。不合理的制度是套在每一個人身上的枷鎖,是每個人的人格正常發展的障礙;不合理的制度長期存在,應被視為每個人的恥辱,但是究竟有多少人起來為洗刷自己的恥辱抗爭過呢?  今日重溫儒家的教誨,興許能幫助改造國人的道德與制度現狀。畢竟,人是有智慧的,有知覺的,有良知的。人可以做一個君子,小心呵護自己的「良知良能」;也可以做一個小人,忽視、忘卻甚至摧殘那點賦予自己尊貴的東西。儒家無非是在提醒我們,人生好比一幕劇,劇中的角色是由每一個人自己選的。既如此,幹嘛非要給自己選一個醜陋的反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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