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街景。(图/记者陈信儒摄)

▲越南胡志明市街景。(图/记者陈信儒摄)

实习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外交部驻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于7日贴出征才消息,要聘用一名懂得中文、柬埔寨文、越南文的雇员,但开出的月薪仅250美元(约新台币7500元),被外界批评薪资过低。外交部于12日表示,开出的薪资符合越南当地法律规定,所以并无不妥。

驻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的征才消息写道,「经济组聘用一名懂中/柬/越文之雇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月薪250美元(社保费等另计),期满调升。」

▲▼外交部驻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开出月薪250美金(约新台币7500元)聘员,且还要懂3种语言,被外界批评是「带头当惯老板」。(图/翻摄自驻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外交部驻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开出月薪250美金(约新台币7500元)聘员,且还要懂3种语言,被外界批评是「带头当惯老板」,而且还要大家转贴广传。(图/翻摄自驻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曾当选首位新住民二代十大杰出青年、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学博士的何景荣于脸书嘲讽道,「像我们这些只会三种语言的低端人口,经济部竟然祭出每月新台币7500元的『高薪』,来征聘新南向国家的三语人才!害我有点后悔当初考上外交官竟然没有赴任~」、「柬埔寨语高手的你们,还不赶快努力争取这样的好工作,早点成为人生胜利组啊!」

关于驻胡志明市办事处的「高薪」征才,外交部发言人李宪章表示,基于推动业务需要拟增聘「当地雇员」一名,试用期间薪资为250美元,另计54美元的社保费,一共约304美元(约新台币9040元),试用期满后会视工作表现调整薪资。

▲▼ 越南,胡志明市。(图/Pixabay)

▲越南胡志明市。(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李宪章提到,该职缺的相关待遇、薪资条件,完全符合越南劳动法相关规定,也有参酌当地物价生活指数拟定,所以没有不当之处,驻处制定的试用期间薪资「并无不妥」。

其实这已不是外交部祭出低薪的首例,早在2016年4月25日期间,驻越南经济文化代表处就开出了类似薪水,当时要聘用的雇员工作内容包含:「中文和越文文书翻译」、「中文和越文口译和传译」、「撰拟越文文稿」、「协助结婚面谈」、「领务文件、资料输入/处理」、「一般行政/庶务」、「协助对外洽系」、「其他本处指派之工作」。换言之,中文、越文听说读写能力得样样精通。

驻越南办事处征才 大学毕业、精通中越文「月薪1万2」(图/驻越南经济文化代表处)

▲雇员除了得大学毕业,还要精通中、越文。(图/驻越南经济文化代表处

且还列出了7点「应征资格条件」,包括:学历要大学毕业以上、具备中文或越文文书翻译及口语传译能力、具备电脑文书和资料处理能力、具备一般行政及处理庶务能力、合群上进负责,能配合业务加班、精通英文尤佳、具越南国籍优先。

驻越南经济文化代表处洋洋洒洒开出不少条件,应征者还得先通过笔试、即席口译测验和面试才能成为雇员。但看到开出的薪水,2个月试用期间仅月领350美元(约新台币1万408元),且以上薪资皆未含劳保。

▼薪资待遇若和台湾相比,差了一大截。(图/驻越南经济文化代表处

驻越南办事处征才 大学毕业、精通中越文「月薪1万2」(图/驻越南经济文化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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